厂房方案(篇1)

厂房拆除方案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很多旧厂房因为生产设备落后、环保标准不符等多种原因被迫拆除。而厂房拆除不仅关系到安全、环保问题,也关系到是否会对周边环境、交通、民生带来影响,因此需要具体可行的拆除方案。

一、拆除前需要做的准备

1、拆除前应做好周围环境的保护工作,避免对附近居民、环境产生污染和影响。

2、拆除前要对现场进行清理,尽量将可回收物质分类归类,有机物可以作为肥料或者饲料,金属、木材等物质可以再次利用,减少浪费,保护环境资源。

3、拆除前需要进行周到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检查工作主要包括燃气及电力设施、建筑结构等的安全性,以及环保标准是否符合规定等。评估工作则主要是评估整个拆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安排好应急措施,以便在出现危险时可以及时应对。

4、拆除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规定操作,切勿擅自更改作业方案,保护自身安全,同时也保障拆除过程中的质量。

二、拆除方案

1、对于厂房主体建筑的拆除,可以采用吊车、爆破等方法。在这些方法中,吊车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拆除方法,可以适用于大多数类型的厂房拆除,而且施工成本相对较低,甚至能够实现全程无摧毁破损的拆除。而爆破方式拆除的则更加适合必须要快速拆除的建筑,并且,需要有专业人员针对建筑网格结构进行分析和设计应用。

2、适当的复建。拆除后如何利用空余的土地呢?自然复垦、兴建新的厂房或商用房屋等,在此就需要讲究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了,应依据土地性质、地形地貌、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的生活需求等情况,灵活运用资金 技术等资源,发挥土地的价值,同时追求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注意事项

1、建筑物并不是简单的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它建立,也就不可能是一蹴而就完成的。拆除也不是仅仅只有爆破和倒塌这两种方式,关于技术方案、应急预案以及安全评估都需要周到的准备。

2、施工人员必须要掌握专业的拆除知识,并且根据拆除作业的安全规定开展作业。不同的拆除方案对人员能力和素质提出了不同程度的要求,因此施工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素质。

3、整个拆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环保标准执行,确保拆除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你需要清理拆除物中的各种杂质,并将可再利用的回收物资加以回收利用。

总而言之,厂房拆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多方面、多环节配合,从而实现安全、高效、环保的目标。通过准备和规划阶段的周到准备,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严格控制和管理,我们可以顺利完成厂房拆除工作,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厂房方案(篇2)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夏季的高温已经成为制约厂房生产效率和员工工作舒适度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厂房降温解决方案的研究和应用,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员工工作环境,还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负荷。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几种常用的厂房降温解决方案,并探讨它们的优劣和适用性。

第一种解决方案是安装空调系统。空调系统作为一种被广泛使用的降温设备,具有快速降温、温度可调节和适用于大范围使用等优点。通过安装空调系统,可以将室内温度控制在较舒适的范围内,提供一个适宜的工作环境。然而,空调系统需要大量的电力供应,而且在连续使用时会产生大量的废热,对环境造成负担。此外,空调系统的安装和维护成本也较高,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可能不太实际。

第二种解决方案是利用自然通风和遮阳。通过利用厂房的自然通风和遮阳设施,可以降低室内温度。例如,在厂房的南北方向上设置通风窗户,可以利用自然风将室内的热空气排出,并引入新鲜凉爽的空气。此外,在厂房的外墙和屋顶上安装遮阳网或遮阳板,可以减少阳光直射,降低室内温度。这种解决方案不仅环保节能,而且成本较低。然而,自然通风和遮阳受到外界自然条件的限制,例如风力和阳光强度,不能始终保证厂房的舒适温度。

第三种解决方案是使用降温设备,如工业风扇和蒸发式冷却器。工业风扇可以通过强制对流将室内热空气排出,并提供大风量的风流,增加人体蒸发散热,从而降低室内温度。蒸发式冷却器利用水的蒸发吸热原理,通过湿度调节室内空气的温度和湿度。这两种降温设备都具有较低的能耗和操作成本,并且可以在不影响生产过程的情况下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然而,降温设备对于大型厂房来说可能不太适用,因为需要大量的设备数量和布局。

最后一种解决方案是改善厂房的建筑和绝缘性能。通过改善厂房的建筑结构和材料,可以减少外界热量的传入和室内热量的传出。例如,在厂房的屋顶和墙壁上增加保温层和隔热材料,可以减少热量的传导和辐射。此外,合理设计厂房的门窗和通风孔,可以提高建筑的密封性和隔热性。这种解决方案虽然需要一定的投资成本,但可以长期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营成本,提高厂房的热舒适性。

综上所述,厂房降温解决方案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员工工作环境的同时,也需要考虑能源消耗和环境负荷。选择适合自己厂房的解决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结构、工艺流程、生产需求和能源效益等因素。通过综合运用多种解决方案,可以找到最合适的厂房降温方案,提高生产效率和员工工作环境的质量。

厂房方案(篇3)

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经过现场勘查,综合考虑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等要求,结合我公司多年来从事此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编制此施工组织设计。参考规范及文件如下:

1.由甲方提供的内部工程《招标文件》;

2.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房屋拆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3、《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4、《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5、《城市房屋拆迁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6.由甲方提供的拆除建(构)筑物的范围示意图; 7.其它相关专业规范及行业标准。

二、工程概况

1. 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工程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加油站;

建(构)筑物结构形式:滑油罐间为框架结构;其余为砖混结构

平面尺寸及建筑面积:滑油罐间长,宽16m,高6m,建筑面积为533㎡;加油泵房长14m,宽11m,高4m,建筑面积为115㎡;加油站长32m,宽11m,共2处;花坛共168㎡,高;混凝土地面4510㎡。

2.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

本拆除工程位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内部,此地宽总占地面积约为平米,四周由围墙维护。

3.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本工程工期要求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1年10月 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10月 日。

三、施工组织机构的建立

针对此工程项目,我公司推选的项目班子一律持证上岗、押证施工,并且该项目经理部仅负责此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将对工期、安全、成本及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各施工管理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部的直接指导下做到有计划的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并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主管、安全负责人及其他技术、安全、施工等专业人员组织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如下: 劳动力安排计划表

工种级别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拆除技工 机械工 架子工 水电工 气割工 120 30 20 4 20

四、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工作

(1)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审阅建设单位提供的以下资料: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房屋情况等。(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2.现场准备

(1)施工前,要认真检查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是否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清理被拆除建筑物倒塌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中临时用水、电源。(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4)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3.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本工程我方采用人工拆除和机械拆除相结合、机械运输为主的方式进行施工,根据施工经验及本工程实际境况,拟购进材料、机械、设备分列如下: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 备注 1 炮机 200型 10 日本 2006 2 炮机 220型 5 日本 2006 3 挖机 1立米 2 日本 2006 4 挖机 立米 1 日本 2006 5 挖机 立米 1 日本 2006 6 割枪 20 国产 2008 7 汽车 10吨 20 国产 2002 8 起重机 40吨 1 日产 2002

主要材料需用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钢管 吨 120 2 尼龙网平米 2500 围护用 3 手推车 台 50 4 氧气 瓶 400 5 乙炔气 瓶 200 6 铁皮平米 1500 围护用 4.在工地固定场所设置下列标牌:

(1)工程概况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拆房施工单位名称和施工项目经理、拆(竣)工日期、监督电话;

(2)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牌;

(3)文明施工牌。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5.开工前必须采取封闭式围挡,根据本工程特点,围挡按照如下要求设置:

施工现场围护采用铁皮完全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米,围护结构离开建筑物安全距离为倍的建筑物高度,废品堆放处单独维护。另外,罐间为二层框架结构,考虑到施工安全周围搭设钢管脚手架,其高度不得低于被拆建筑物的檐口,脚手架外围应采用2000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现场保留应拆除的混凝土地面作为施工便道,供施工车辆使用,待工程施工完毕后再拆除。(施工围护详见施工现场平面图)

6.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有关管线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相邻建、构筑物应事先检查,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并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2)相邻管线必须经管线管理单位采取管线切断、移位或其它保护措施;

(3)开工前察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高压架空线,拆除施工的机械设备、设施在作业时,必须与高压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五、拆除工程施工管理

一、施工工艺

1、施工顺序

(1)本工程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原则进行拆除。

(2)屋檐、阳台、雨棚、外楼梯、广告版等在拆除施工中容易失稳的外挑构件,先予拆除。(3)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4)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2、留设作业通道

拆除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有作业通道。平面运输通道宽度为~2米左右,以满足运输工具通行的需要,作业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要保持畅通。非作业通道利用警示带隔开,并制作标志牌利于通道口作出警示。

3、楼板(包括平屋面)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应采用粉碎性拆除。

(1)楼板捶击粉碎后应暂时保留其钢筋网,待切割放梁前割除。

(2)建筑垃圾井道,可在各层楼板上凿洞设置。洞口临边采取围档封闭措施,采用钢管临时维护,围护高度为不小于米。井道按柱网“梅花形”布置,洞口边长为~。4、预制楼板的拆除可采取回收或破碎拆除:

(1)应将预制板块逐块分离,用手拉葫芦或绳索将板吊起,下放到低层楼面回收利用或破碎。

(2)垃圾井道可在每层按跨设置1~2个垂直井道。洞口临边采取钢管围档封闭,并挂上安全网。

5、次梁拆除,应将梁的二端各凿一条宽的切割缝,割断一端钢筋(先下层,后上层),使次梁一端自然向另一端倾拆后,割断另一端钢筋(先上层,后下层),用绳索将次梁放道下层露面破碎。

6、主梁拆除,应将梁的二端斜筋布置设置割离缝,用起重机吊住主梁,割断钢筋后,将梁放到下层破碎。

7、墙体拆除应自上而下拆除;对于滑油罐间的拆除考虑到需先移动储油罐,先拆除东墙将油罐移出后再按照施工顺序依次拆除。

8、立柱拆除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为防止立柱倒塌时的冲击力对结构造成破坏,立柱倒塌方向应选择在下层梁或墙的位置上;将立柱切断部分的钢筋剥出,将反方向的钢筋和两侧的构造筋割断,向倒塌方向拉断。撞击点设置建筑垃圾或草袋,做好缓冲防震措施。

9、连廊拆除

罐顶的通长金属连廊的拆除主要以人工拆除为主,应分段进行,切割完毕后慢慢将爬梯连廊部件送至地面。

10、储油罐拆除

储油罐拆除主要以吊车方式进行。在拆除前应确定罐及管道内无油储存,确保作业区的消防安全。解除储油罐与管道的法兰连接,慢慢破坏罐一端的砌体支座,将罐一端缓缓放至地面,利用吊车缓缓吊起自拆除的东墙洞口内移出。

二、施工注意事项

(1)对部分拆除的同一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拆除前,应先对保留部分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2)禁止立体交叉方式拆房施工。砌体和简易结构房屋等确需倾覆拆除的,倾覆物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必须达到被拆除物体高度的倍以上。

(3)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4)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并应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5)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拆下的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

(6)拆除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7)拆除横梁时,应确保其下落有效控制时,方可切断两端的钢筋,逐端缓慢放下。(8)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9)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10)移出的管道及容器暂时现场就近堆放,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再另行存放。

六、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管理

1、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体 系 安全生产目标

达到五无目标,即“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并将一般减微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3‰以下。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力争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工地 安全管理小组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设工程安全负责人,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分为施工管理、安全教育、机械设备、现场维护及日常生活5大部分,各部分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将安全小组的决定落实并向各施工班组安全小组交底并监督。做到安全落实到人,专人专项,职权分明。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各专业班组认真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经过培训交底达到合格的职工才允许上岗操作,为安全工作顺利圆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2、一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凡在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如系安全带确有困难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确保安全的其它防护措施,不得冒险作业。

(2)拆除建筑物一般不应采用推倒法,因特殊情况采用该方法时,遵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b)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c)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全体人员避到安全地方后,方可进行。

(3)拆房施工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施工现场应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周围通道、沟管保持畅通,场内无积水,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人工拆除主要扬尘环节应有控制措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保持潮湿。

(4)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拆除作业。临设及外架必须有避雷措施。防雷接地可与工程的避雷预埋件临时焊接连通,接地电阻达到规定要求,每月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设专人掌握气象信息,及时作出大风,大雨预报,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禁止在台风、暴雨等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施工。台风来临前,所有的机械要停放在安全地点,所有零星材料要加强覆盖,所有生产和生活临设要加防风缆和压盖。

(5)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建筑的地方。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设防雨罩和设门锁,同时设相应漏电保护器。从配电房到现场的主线一律采用质量合格的电缆,并要正确架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动机械必须定机定人专门管理,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带漏电保护的闸箱。

(8)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此一过程有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七、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为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在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地方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基础上,组织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从现场施工、垃圾运输到日常生活文明均设专人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并制作文明施工标志牌,放在醒目的地方提醒工人注意,共同维护一个文明的施工条件。文明施工管理网络见下页图示。文明施工注意事项:

1、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在在施工封闭范围内停放;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采用苫布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夜间不施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音影响。

2、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前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志,并标明管线用途,行进方向。对检查井、污水井也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拆除工程施工时,为降低粉尘对人员及环境影响,我方将设专人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降尘。

4、拆除工程完工后,我方将及时将施工渣土清运出场,做到不积压。

5、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在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的基础上,在施工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对工人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学习正确使用安全器材的方法,加强安全防火意识。

6、施工现场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对工人进行用火安全施工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用火安全意识。施工作业用火时,须履行用火审批手续,经施工安全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7、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

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并应保持畅通。施工现场道路保持两方向畅通,保证消防车辆能够及时进入事发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8、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施工作业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进行,不得在施工场地范围外堆放物料、机具等。

9、施工现场的工棚和临时厕所等临时设施远离临街一侧,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环卫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洁和管理,做到场区内无暴露性生活垃圾;临时厕所有专人洗涮保洁,做好清掏、消杀工作,做到无蝇蛆孳生。

10、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油漆、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八、施工进度计划

(1)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优化施工进度计划,动态管理,合理组织,严格控制关键线路节点,确保工期目标。

(2)采用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并配齐数量,设现场专业机修班组,定期检查、调试。(3)现场职工及劳务认真挑选,竞争上岗,确保现场施工人员的岗位技能水平及劳动数量满足工期要求。

(4)根据施工进度控制统筹计划及时合理编制工程施工进度每周计划,直至落实到小时工作安排。

(5)平面按划定的施工区段组织流水施工,将分为两个工作班组,分段流水协调施工,具体进度计划见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附件:

一、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二、钢管脚手架施工方案 杆件的规格的要求:

杆件采用外径48MM,壁厚的钢管,其材质应符合《GB700—79》3号钢的技术条件,每1000MM重量为。选材要求:

钢面无凹凸状、无疵点、裂纹和变形

加工要求:二端切口需平直,严禁斜口、毛口、卷口等现象。扣件的规格要求:

扣件采用可锻铸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抗拉强度大于等于×105/KN/M2,延伸率大于等于8%,螺丝、螺帽采用3号钢技术条件,符合《GB5-66》和《GB41-66》的技术要求,铆钉采用20、25号铆钉钢,所有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70N/M时,不得破坏。

三、脚手架搭设工艺: 钢管脚手搭设的施工顺序为:

内立杆→外立杆→小横杆→大横杆→搁栅→防护拦杆→斜拉杆→连墙杆→垫铺笆→ 竖挡脚板→挂安全网。

脚手架高度、步距和纵距:

本工程脚手架为30米以下脚手架,步距每步取,立杆纵距取,立杆与墙面距离为30CM,小横杆悬臂为15CM,里外立杆距离为1M。

四、脚手的稳固保护措施:

为维护脚手架的稳固,做到安全生产,除了在选材中严格规定,搭设中做到杆件的牢固连接外,还应具备斜杆和连墙杆推拉的保护。斜杆: ○1斜杆距离

30M以下普通脚手架,每9000MM设置不同方向一付。如脚手架一个立面纵向间距小于6500MM,应设单跨“之”字形斜杆。

○2角度:斜杆设置角度与地面成45-60度夹角,纵向总距较长的脚手架立面,应采取60度夹角为宜。本工程斜杆设置角度为45度。

○3接长:斜杆接长,应采用搭接且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相邻的两个搭接不在同一水平高度上。连墙杆:

30M以下脚手架按4000(垂直)×7000(水平)设置一处连墙杆。连接脚手架的部位,应尽量靠近小横杆与立杆的连接处,不能用小横杆直接作为连墙杆,连墙杆位置设置应保持上下垂直一线。如遇特殊情况移们时,应在原相邻位置设置范围大于1000MM2。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随意变更或拆除连墙杆。连墙节点必须做成推拉节点。本工程采用硬拉接,用钢管直接扣在预埋钢管上。基础施工要求:

当脚手架不得不搭设在回填土上,回填土须夯实平整,素土分层夯实→铺石子150MM厚→浇筑水泥地面(砼宽度为,四周设明水沟,宽度为20CM,并设集水井)对部分地段采用悬挑脚手,其做法如下图:

接地:

整体脚手搭设完毕后,应及时进行避雷接地措施。

五、钢管脚手搭设质量要求:

立杆垂直偏差:立杆的纵向偏差应小于H/400,且不大于50MM; 立杆的横向偏差应小于H/600,且不大于50MM;

纵向水平杆水平偏差:大水平杆偏差应小于总长度的1/300,且不大于20MM; 小水平杆偏差(横杆)应小于10MM;

脚手架步距、立杆横距偏差不大20MM,立杆纵距偏差应小于50MM,连墙接撑点的数量,位置要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现象。

六、脚手架的外侧边缘距架空电线的边线之间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外线电压(KV)?1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安全操作距离(M)4 6 8 10 15

搭设时必须严格控制钢管的外伸长度,约对不得让钢管碰到外侧电线,当小于上表时,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处理。

八、脚手架拆除工艺:

脚手架随着主体结构的拆除逐步拆除,拆除前由专职安全员最脚手架的联结点进行检查,确

保安全后方可组织拆除。

钢管脚手拆除的施工顺序为:安全网→挡笆→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即先搭后拆法)。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外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并且设人员负责监督执行。

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工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行设置。在拆除前,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提出要求,布置安全和拆除进度等注意事项,交底须有书面记录。

企业安全或技术监督部门必须派人员现场监护指导。

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建筑物主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体。

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三、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第二部分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上岗资格证明 已承担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服务单位 项目数 项目名称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已完工程 工程质量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已完工程 工程质量

厂房方案(篇4)

施工准备

1,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施工现场堪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施工准备

1,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施工现场堪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对拆除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为拆除作业的作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拆除作业人员准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5,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6,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测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7,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8,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9,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1,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二、施工方案及措施

1,施工安全生产牌。

2,文明施工牌,做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护。在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3,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施工作业。拆除前,应先切断电源,并关闭天然气。人工拆除通常应按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当拆除一部分时,应先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冒险作业。

4,在拆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进行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6,拆除时对拆除物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

7,拆除管道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

8,制定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9,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10,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11,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

详情请见附件!

2,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对拆除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为拆除作业的作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拆除作业人员准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5,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6,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测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7,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8,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9,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1,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二、施工方案及措施

1,施工安全生产牌。

2,文明施工牌,做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护。在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3,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施工作业。拆除前,应先切断电源,并关闭天然气。人工拆除通常应按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当拆除一部分时,应先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冒险作业。

4,在拆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进行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6,拆除时对拆除物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

7,拆除管道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

8,制定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9,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10,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11,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

厂房方案(篇5)

4月11日(周三)

8点上班后先搬运吴总办公室、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协调生产人员配合共同完成物品的搬运,需要提前一天协调确定人员20名、安排好运输车辆2-3辆,具备基本办公(电脑办公、打印)条件和服务领导条件。

细节问题:

(1)外置电源插排的连接需要电气部人员1名进行支持,打印机的安装、网线的连接需要自控部人员1-2名进行技术支持。电话号码的转移需要自控部1名人员联系电信公司调整。

(2)办公资料、小件物品至少提前一天装箱或打包,并用笔做好标记。

(3)

行政管理部初步搬迁后具备基本办公和服务条件后,上午(建议10点前)再搬迁张总办公室,办公家具由物业、生产人员搬运安装,张总的办公物品和资料由行政管理部人员搬运,一定要避免出现丢失或损坏甚至泄密情况的发生。

步骤一:山东公司先搬迁除财务部的部门到久新办公楼;

步骤二:装饰公司粉刷山东公司已搬走的房间;

步骤三:协调张家港公司调拨办公桌椅到位,并在已粉刷好的房间安装张家港办公家具供集团中心临时办公;

步骤四:集团各中心办公室移到粉刷好的办公室临时办公,空出来的房间继续粉刷,撤换下来的桌椅调配给山东公司(重点是财务部需要的13套桌椅),财务部搬迁至久新办公。

步骤五:粉刷集团各老总办公室。

刘总提出山东公司搬迁前一周向集团汇报,集团协调张家港公司拆卸办公桌椅、装车,确保在集团办公楼空出的房间粉刷完前2天到货。行政管理部与集团行管中心每天沟通进度。

厂房方案(篇6)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施工合同及附件;

(3)本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澄清文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5)图纸和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峨口厂区冬季采暖措施

1.2工程建设地点,采区

1.3工程内容,球团至选矿暖气主管道保温,采选厂区内暖气管道保温,向采区轮胎班接暖气管道一趟,破碎4#通廊接暖汽管及安装暖气片,采选综合楼安装电锅炉及上下水管,铁运站高位料仓安装暖气等清单内所有的工作内容。

1.4工程编号,2010峨构-33

二、工程承包范围

2.1.本工程包括,

l球团至选矿暖气主管道保温,采选厂区内暖气管道保温,向采区轮胎班接暖气管道一趟,破碎4#通廊接暖汽管及安装暖气片,采选综合楼安装电锅炉及上下水管,铁运站高位料仓安装暖气等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l 质量保修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

2.2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范围内工程交工验收及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承包人负责质量保修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

2.3施工界面的详细划分,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现场的调整。

三、工程承包及计价方式

3.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承包。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图纸、设计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优惠后建成价(包括,a全部工作内容;b全部费用,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规费及风险因素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已充分考虑了材料、机械、人工等价格波动和各种市场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以施工图为依据,以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约定的按国家、行业、地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2工程量清单未包含的工作内容执行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现行定额(参见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计价管理办法),综合费率,一般建筑工程按定额直接费8%(含各类规费及税金)计取;安装工程按定额人工费90%(含各类规费及税金)计取。

3.3工程措施费包括,施工中的特殊措施费,大型机具及人员进出场、安全、文明施工、冬雨季施工特殊增加的费用(如蒸汽养护、防雨棚、保温棚)、道路加固维修、临时平台、保护棚、穿越、跨越等各类费用以及承包方认为与工程有关的方案性费用。

3.4工程措施费在施工过程中不作调增,承包人必须按其所承诺的内容组织实施,且实施完成后应及时报发包人确认,未实施或未经发包人确认的,结算时相应扣除。如大型机具未按所承诺的施工方案履行,结算时给予扣减;承诺的施工人员未到位每人每天扣除200元;承诺的特殊措施未实施的,相关费用将予以扣除。

3.5承包人已充分考虑了施工期间各专业交叉作业所发生的费用,不另行计取。

3.6本工程计价中已考虑了税金、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计取的规费,以及按政府、行业部门有关法规要求的各项费用。

3.7承包人不准转包工程。除指定分包及特殊专业工程必须分包外,本工程不许擅自分包。

3.8承包人确需分包工程,必须事先提出具体书面申请,注明分包原因、分包工程名称、价款、分包商名称、业绩、资质、财务状况、主要人员、主要设备。经发包人审定批准后方可办理分包。如发现承包人有转包、擅自分包行为,将令其限期改正,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不得转移,因分包人的原因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9合同计价方式中未描述的相关事项按照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计价管理办法、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办理。

四、合同工期及考核

4.1开工日期,2008年9月10日,竣工日期, 2008年 11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81天。

4.2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发包人签署的竣工验收证书之日为准。

4.3承包人必须确保合同工期,并确保网络计划各个节点的实现。发包人提出的工期目标和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网络节点计划,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工期考核的依据,承包人应严格按节点组织施工。

4.4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原因,影响关键工序而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的,工期可相应顺延。如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有义务调整施工网络计划,确保工期目标。承包人抢回延期工期并实现工期目标,发包人可予以奖励。每抢回一天工期,发包人可按合同建安价(含甲供材料费)万分之二予以奖励。奖励由承包人提出并计算,发包人确认,最终结算时由发包人支付。

4.5如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则由承包人采取措施抢回,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经采取措施仍未达到合同工期或施工网络节点计划要求时,每拖期一天按合同建安价(含甲供材料费)万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须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由发包人计算后,由发包人从工程进度款中预扣除,最终结算时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或索赔履约保函约定的担保金额。

4.6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政策。

五、工程质量

5.1发包人应在工程实施前将质量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工程质量要求

5.2.1质量目标,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5.2.2质量考核,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处理至交(竣)工验收合格,其费用自负,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处理后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以单位工程建安价(含甲供材料费)的5%承担违约金或本工程合同结算额的2%承担违约金(发包人有权选择)并赔偿损失。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由发包人计算,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预扣除,最终结算时从工程结算款直接扣除,或索赔履约保函约定的担保金额。

5.3承包人质量管理

5.3.1承包人必须按照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及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依法承担施工企业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

5.3.2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企业施工技术标准、发包人质量管理规定、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的安装指导书等有关标准、文件进行施工。

5.4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建筑产品及安装设备以及工程所有施工工序进行全过程建设质量自查和自检,并作详细记录。

5.5工程质量监督

5.5.1承包人必须接受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发包人及发包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接受发包人委派和合同约定的现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专家指导。

5.5.2承包人必须按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及交工后到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报表。

5.6质量保修金

5.6.1本工程实行按合同预留10%质量保修金制度。质量保修金主要用于工程竣工后缺陷责任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缺陷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的约定)引起的返修处理费用和损害赔款。

5.6.2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修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5.6.3在质量保修期内,经发包人确认属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返修处理费用,承包人应实事求是编制预算,报发包人审核后另行支付。

5.6.4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返修及损害赔偿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月12日建质[2005]7号)及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协议执行。

5.6.5在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按发包人规定填写建设项目工程合同质量保修金支付申请表,经发包人、发包人验收无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或缺陷时,发包人签署质量保修金审批表,并支付质量保修金。

5.6.6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质量保修责任。

六、合同工程造价的确定

6.1合同工程造价

6.1.1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商定,本合同工程造价是指二、三、四、五条所述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计价方式、工期和质量的建安建成总价。除按规定的可调部分外,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30.0790万元叁拾万零柒佰玖拾元(人民币)。

上述建安工程建成总价中项目结算时不可增加部分(3.2条约定除外)为,1.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必须实施的工程措施费(含施工中的特殊措施,人员、机械进出场,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费用);该部分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不作调增,承包人必须按其所承诺的组织实施,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

6.1.2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施工图、变更及签证等按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6.1.3工程结算时,以约定的综合单价乘以完成的工程量(含甲供材料价差)加不作调增的工程措施费组成合同结算价。

6.2合同工程造价的调整

6.2.1发包人供应材料

6.2.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执行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发包人市场采购价与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进入工程结算费用(另行约定除外)。承包人按发包人市场采购价和甲供材需用量(依据施工图计算甲供材净用量加合同约定损耗量)领料,发包人在工程付款时按发包人市场采购价扣除承包人的领料款。承包人必须从发包人处领用甲供范围的材料。超出甲供材需用量以外的材料按发包人市场采购价进行扣款。未按约定达到甲供材需用量领料或未领甲供材的,工程结算时未领料部分一律不予结算费用。

6.2.1.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从发包人厂区内供应部门至工程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倒运、装卸、保管等费用,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已在相应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中考虑,不再调整。综合单价中已考虑了各项发包人供应材料及设备的供货状态。

6.2.1.3材料代用

l 由承包人提出的,需经设计单位认可,发包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l 由发包人提出的材料代用,需经设计单位认可。材料代用签证按程序审批批准后,造价方可调整。

6.2.2 设计变更

6.2.2.1发包人将从严控制设计变更,a因发包人提出调整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引起的投资增减;b在合同履行中因发包人原因(保产)导致的设计变更引起的投资增减;c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重复施工。承包人可按经发包人批准、设计单位正式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为准进行造价调整。

6.2.2.2设计变更造价调整,设计变更导致合同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按实调整,计价按合同约定。

6.2.2.3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措施费等费用不予增加。

6.2.3 现场签证

6.2.3.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以合同为依据对工程内容进行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原稿不完全作为承包人工程结算的依据,凡属于项目设计(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其现场签证不作为结算依据,以正式设计文件为准;施工障碍物处理,发包人现场签证作为结算依据进行造价调整;其他签证,应由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发包人根据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进行确定是否作为结算依据。

6.2.3.2施工障碍物包括地上地下管线、道路设施、电力及通讯设施、混凝土构造物、大型基础设施、地下文物等,确实影响正常施工工序进行的,办理障碍物清理现场签证。运行线路的迁移属于设计范畴;地质结构或者地形条件的差异不属于地下障碍,属于地基处理范畴。

6.2.3.3现场签证要写明签证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者、相关图纸编号、原因以及涉及到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规格、型号等,工程量不论增减均应记录。

6.2.3.4现场签证可用简图描述的,应按制图规则画图;可计算工程量的项目,不能只签署工日、台班。

6.2.3.5现场签证要随时办理,不能拖后补签,涂改无效。对于重大的现场签证要求保留现场照片或录像,具备第一手原始资料。

6.2.3.6土方工程的签证应基于土方的总体平衡方案,要有土方的来源去向、开挖时的自然地坪标高、土质分别情况、挖土方式、土方运距,不能重复签证。

6.2.3.7涉及费用计算的施工方案必须进行实施确认签证,对无法计量的部位、方案修改部位、工程量削减部位要详细记录。

6.2.3.8对签证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承包人可根据需要,要求发包人予以前期确认性签证后再行施工。

6.2.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取定范围以外的工程内容、甲供材料代用、施工障碍物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计价原则,

6.2.4.1 计价办法按本合同条款中3.2执行。

6.2.4.2综合单价以外的可调价材料及未计价材料,承包人应根据设计图纸、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合同清单外项目未计价材料的采购计划,并且按照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计价管理办法及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清单外项目未计价材料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市内采购材料在采购十日前,市外采购的材料在采购十五日前,将未计价材料认价申请表报发包人审核。审核后的未计价材料价格作为办理工程预、结算的依据。如承包人未按上述约定上报有关资料,发包人有权按采购期市场价的百分之八十给予定价。

6.3其它

6.3.1混凝土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工程量清单中混凝土按设计标号组价,未确定设计标号的混凝土暂按C20标号组价(混凝土垫层按C10组价),当混凝土设计标号调整时,综合单价按照每增(减)一个标号增减10元/m3进行调整。

6.3.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以平米计价的建筑物,其混凝土设计标号与投标文件中标号不同时不作调整。

6.3.3由于砼种类(不包括耐热砼)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减结算不做调整;设备及钢结构的二次灌浆用料、抗渗、防冻等各种添加剂在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品种变化结算不作调整。

6.3.4若发包人书面要求基础回填必须采用石粉、砂、石,费用方可调整,如属承包人自愿回填,费用承包人自负。

6.3.5承包人的投标综合单价组价明细为解决费用纠纷的重要依据,组价明细中不明确的发包人有权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费用处理。

6.3.6承包人正式上报的预结算,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若上报值超出核定值±5%以外部分,造价咨询机构计取的审价追加费(按分专业单位工程为计价单位,每个计价单位的核减与核增额是预结算中子目核减与核增的代数之和超出核准审核值的5%部分乘以4%计算)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款中代扣支付给造价咨询机构。预算审核和结算审核实施核减与核增的代数和累加计算。

七、材料、设备供应

7.1承包人按工程进度计划,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周期(见附表)提前向发包人提交甲供材料计划、设备需用计划,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一般包装设备发包人送至现场,卸车由承包人负责(包括人员、卸车设备等)。大型设备到达发包人厂区后,承包人派遣专业人员携带工器具负责装卸车,吊装运输机械及捆绑材料由发包人提供,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7.2承包人必须遵循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太钢技改工程设备供应办法,办理甲供材料、设备领用手续。承包人到太钢指定地点领取。大型设备提前一周,中小型设备提前三天报设备领用计划。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其合格证原件、设备的随机文件等暂由发包人保存,承包人持复印件进行质量报验,交工验收时发包人将合格证原件等转交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的合格证、材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在工程验收时作为正式移交资料提供给发包人。

7.3周转料具所用的材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所用的商品混凝土、集中搅拌混凝土中的水泥及特殊施工措施费中的所有材料发包人不供,由承包人自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不另计算。

7.4其他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应,所选择的供应商应经发包人认可,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选择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必须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书的原件和材料复检报告的原件报甲方审核,否则不得用于工程。用于本工程的消防器材,必须是经消防主管部门认可的产品,否则不予结算。

7.5发包人提交给承包人的设备、物资,承包人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管,损毁、丢失由承包人赔偿。承包人对已安装的设备在移交前有保护责任,发生损毁、丢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八、设计管理及施工图和设计资料的交付

8.1图纸交付

发包人(按设计资料交付进度)向承包人陆续提供完整的五套施工图纸、说明及有关资料。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份数时,发包人代为复制,复制费由承包人承担。

8.2竣工图纸管理

8.2.1工程交工验收后承包人两个月内编制完成交付全部竣工图及全部资料。

8.2.2竣工图按照单位工程完成时间编制,在单位工程完成后30天内整理完成。经发包人预审合格后承包人存放,待工程全部竣工后45天内交付发包人。

九、引进合同、外事管理

9.1本工程涉及的引进合同由发包人负责执行及归口管理,其外事管理按发包人引进合同外事管理办法执行。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在引进合同执行和外事管理方面的管理。

9.2承包人必须选派素质优良(具有较好专业及外语水平)的施工代表与外商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口,配合发包人执行本工程引进合同。

十、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0.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合同工程造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

10.2工程预付款为,无预付款。

10.3工程进度款,无进度款。

10.4工程结算

承包人在工程投产后45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项目交工验收证书(包括经由发包人认可的完整竣工图)、交工结算资料、发包人签证及相关资料、材料核料手续等。发包人收到上述材料,审核合格后45天内办理完结算。

承包人必须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配合造价咨询机构及发包人对工程结算的审核,如承包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该工程的结算权利,发包人有权终止该工程的结算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承包人未能积极配合造价咨询机构及发包人对已提供了的工程结算的审核,造价咨询机构及发包人有权按自己的理解独立完成工程结算,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该工程结算的申辩权利。

十一、工程管理

11.1发包人组织机构与职责

11.1.1 发包人负责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工作,承包人应主动配合并服发包方代表管理。

11.2施工环境与条件

11.2.1施工现场,本工程施工场地毗邻(生产区域),为保证施工及生产需要,当施工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协调,密切与生产配合,确保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

11.2.2施工用电,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出的用电申请,负责提供现场的供配电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发包人协助办理;承包人负责低压配电箱以下的设施配置及维护管理,发包人按表及用电价格计取电费。

11.2.3施工用介质,施工用介质主干管由发包人敷设到施工标段或邻近区域内,支管由承包人自行敷设,符合平面审批规定。不具备设置主干管的介质供应,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负责施工用介质主干管的维护及计量设施管理,承包人负责交接点至使用点设施的维护管理,承包人安装经发包人计量鉴定合格的计量表,发包人按表及市场价格计取费用。

11.2.4施工通讯,如承包人需发包人提供通讯协助,发包人厂负责提供帮助,通讯的设施及使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2.5施工排水,发包人负责提供场地排水汇集点(总排水沟或排水井),承包人在其施工现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11.2.6施工用地、堆场及临时道路,各施工区域内的用地、堆场及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设置,发包人审批后实施,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1.2.7施工测量,发包人负责提供本工程高程及平面测量控制点,施工平面控制网由承包人自行设置,布网方案报发包人批准,符合平面审批规定。

11.2.8行车(天车)实物交接后,承包人如需借用可与项发包人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行车(或天车)的维修、维护由承包人负责。

11.3承包人工作

11.3.1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已有设施设备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生产故障停机或设施设备的损坏,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1.3.2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行有关规定加强混凝土、大型机械、渣土,以及人员和车辆进出厂证、老厂区地下管线保护、防汛、标准化工地建设等方面的管理。

11.3.3承包人按投标文件及澄清后所承诺的主要施工机械、人员进场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撤出或更换。

11.3.4承包人钢结构制作、行车安装、压力容器安装及防水工程等的专业施工队伍必须报发包人确认资质后,方可承担施工任务。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监检资料需向发包人确认。

11.3.5承包人现场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施工队伍进场,需经发包人确认同意,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居住及设置生活服务设施。承包人施工临时设施采用统一颜色彩板活动房或集装箱。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工装必须整洁并有承包人明显标识。

11.3.6承包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带与工程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责任,造成进入现场的无关人员受到伤害的,发包人不承担责任。

11.3.7承包人在开工前根据发包人要求报送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方案、质量计划书及单项安全措施,并按发包人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11.3.8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日期,按时报送年、季建设计划、资金计划和月度施工计划及相应的统计、财务报表,并确保发包人下达的年、季计划的完成。有关计划、统计和财务的管理均按发包人有关规定执行。

11.3.9承包人负责在其承建施工标段区域周围的标准封闭围挡,标准立面见下附示意图,

11.3.10发包人供应材料,承包人节余时,凡未使用完的合格材料可按原供价交回发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施工图计算为依据),不得私自变卖或外运,现场发生的钢材料头,按发包人规定的回收价交发包人有关部门。

11.3.11设备附带的包装物、加固支撑,承包人无权变卖或处理,拆下后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回收。

11.3.12承包人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求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

11.3.13承包人在其承建施工标段施工现场设立“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安全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平面布置图)。

11.3.14施工现场不得堆土及建筑垃圾,多余的土方及建筑垃圾处置,执行项发包人管理规定。

11.3.15承包人在其承建施工标段区域与主干道相连接的路口,必须设置洗车装置。

11.3.16环保、安全管理按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定的安全、环保协议书执行,涉及政府规定的由承包人负责与政府协调,发包人协助。消防和治安管理执行发包人治安、消防管理规定,涉及政府规定执行相应规定。

11.3.17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对总平面管理和现场平面管理的要求,现场设施搭建必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搭建方案实施。严禁擅自乱建或扩大面积。未经批准承包人自行搭建的临时设施,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拆除,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必须及时、无偿地将所有临时建筑、剩余材料、物资全部拆除撤离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承包人如逾期不迁,发包人有权强制清场,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十二、隐蔽工程和重新检验

12.1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隐蔽条件后,承包人应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书面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隐蔽。

12.3甲方对施工隐蔽质量有疑问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2.4承包人未通知甲方,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甲方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2.5发包人为加强总图管理,保证总图管线竣工图的正确性,本工程室外地下管线施工中,承包人在管线铺设完回填土方前,必须由承包人专业测量人员测定管线走向、坐标位置,按实测结果绘制竣工图(包括同周围建、构筑物的相对位置)后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经复测无误后方可回填土,并留有地面标志。

十三、交(竣)工验收

13.1工程验收的含义

13.1.1工程划分是指承包人(或发包人)根据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工程划分标准,对合同工程所包含的内容进行的分解,工程划分应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认定。

13.1.2实物中间交接是指发包人需要使用已基本竣工的(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接收的)且已具备相对独立照管的单位或部分工程时,承包人向发包人办理的实物移交。

13.1.3交工验收是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承包人完成了该单位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且收集、整理完毕相关图纸、资料,经过自检合格提出申请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的验收。

13.1.4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承包内容(质量保修内容除外)后,由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参加的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

13.2验收申请报告

13.2.1交工验收申请

按照工程划分,当某一单位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甲方报送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1) 承包人办理了工程实物中间交接证书。

(2) 合同约定完成了该单位工程的全部承包内容,并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

(3) 承包人处理完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尾项和质量缺陷。

(4) 承包人收集、整理齐备了该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包括电子版)、资料(包括随机资料、保证资料)、技术及质量等施工文件。

当合同工程只包含一个单位工程时,交工验收时还须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验收合格时,交工验收证书可视为竣工验收证书。

13.2.2竣工验收申请

按照合同承包内容及工程划分,当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甲方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 承包人办理了合同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证书;

(2) 施工队伍已撤离,且已竣工清场。

(3) 发包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13.3工程验收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4.2款约定提交的交工(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3.3.1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交工(或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验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发包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直至发包人同意为止。

13.3.2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交工(或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13.3.3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由承包人限期修好,经发包人、发包人复查达到要求的,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

13.3.4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发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交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第14.3.1项、第13.3.2项和第13.3.3项的约定进行,直至验收合格。

如果由于工程或工程设备的缺陷不能按预定目的使用,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延长质量保修期。

工程验收时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因此导致的工期拖延,发包人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考核条款与上述规定合并执行。

13.3.5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

13.4档案移交

13.4.1本工程按照试运行时间完成联动试车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办理实物交接,除按现行发包人档案管理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交工资料外,还应附全套电子版(CD光盘)交工资料。

13.4.2本工程交工验收的程序、标准及要求等,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有关交(竣)工验收管理规定执行。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合格证至少保证一份原件,由承包人产生的资料至少保证两份原件。

13.4.3如未按时交付工程档案,结算时按工程造价的1%交付违约金,逾期不能按规定交付竣工档案,又没有及时与档案管理部门重新延缓期限的,每月按违约金的10%加收违约金。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十四、税费

承包合同价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承包人所应缴纳的所有税款及费用,本地施工单位自行缴纳,外地施工单位由发包人代扣代缴。

十五、合同变更、解除

15.1 承包人出现如下但不限于如下情况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5.1.1承包人处于破产、停业清理、解散、被转让、被清算等境地;

15.1.2承包人转让本合同工程,未按发包人要求限期改正的;

15.1.3承包人擅自分包本合同工程,未按发包人要求限期改正的;

15.1.4承包人已明确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

15.1.5承包人因为第三方干预(管理部门不批准或其他第三方的阻挠)而无法正常开工的(为施工需要而进行的“三通一平”工程,不视为正常开工);

15.1.6承包人拒不纠正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所存在的缺陷或拒绝重新检验、验收的;

15.1.7承包人弄虚作假冒用、借用他人资质的,或隐瞒其资质等级的。

合同完全没有履行而被解除的,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金额(履约保证金)全部没收,发包人直接向履约保函开具方要求支付;承包人没有提交履约保函的,须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须赔偿损失。

合同被解除时已得到部分履行的,按照未完工程量占全部合同工程量的比例确定没收履约保函金额(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承包人没有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按照相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如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须赔偿损失。违约金、损失额由发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有权从已完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或索赔履约保函约定的担保金额。

15.2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实际建设进度未能达到工程进度计划的节点要求,发包人及时向承包人发出通知,通知发出七天后,承包人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虽采取一定的措施,但措施无力,工期仍失控,调整计划后影响后续工作而导致总工期无法保证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或变更与承包人的合同,承包人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责任。

15.3如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拒不整改的或返工处理后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责任。

15.4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全部或部分无法使用的,发包人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金额(保证金)将被全部或部分(根据工程量比)没收;没有提交履约保函(保证金)的,以单位工程建安总价的10%或全部工程建安总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须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损失额包括但不限于已付工程款、拆除费用等损失。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由发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有权从工程结算款项中扣除,或索赔履约保函约定的担保金额。

15.5合同被解除后,对已完工程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结算。发包人在未收回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额及其他费用以前,不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15.6合同解除或变更后,承包人对已完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并不免除,合同附件的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仍然有效。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无力或不适合承担已完工程质量保修任务的,可委托第三方承担质量保修任务,质量保修期间的费用和损失赔偿最终仍由承包人承担。

15.7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已完工程及现场工程设备、材料有看管不被损坏、丢失的义务,直至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接管。由于没有尽到合理的看管义务,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或索赔履约保函约定的担保金额。

15.8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如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承包人必须将他为本工程合同目的所签订的有关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服务等的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为本工程目的编制的文件、设计应发包人的要求也一并转让给发包人的,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

15.9合同变更或解除后,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4日内从现场撤出其人员(必要的现场看管人员除外)、机具、设备,否则,发包人有权强行清场,承包人损失自负。

15.10发包人、承包人可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后的权利、义务双方可进一步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15.11发生不可抗力后,工程合同的继续履行从法律上或者实际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损失及责任的承担根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15.12单方选择变更或解除本工程合同的,自变更或解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生效,通知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方选择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其他权利,亦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义务。

十六、争端的解决

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发生的任何争端,应首先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双方同意将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文件而产生的争议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此期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延误工期。

十七、不可抗力

17.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系指某种异常的事件或情况,一方无法控制的;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准备的;发生后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主要不是由另一方造成的。

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地震及自然灾害。

1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7.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修复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7.3.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17.3.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7.3.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害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7.3.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7.3.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7.3.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7.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八、其他规定

18.1合同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合同双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图纸、资料及有关说明提交第三者或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商业行为。否则,合同另一方有权予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18.2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28日一直有效。

承包人不按规定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至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后28天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函的全部金额。

18.3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后,可签定补充协议。

十九、合同生效

20.1合同共61页,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发包人三执,承包人执三份。

20.2本合同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

20.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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