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整理好了“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并将其与您分享。我们决心具备战胜困难的能力,在过去的半年里努力付出,从结果上看,我们都明显提升了。现在,我们需要好好写一份半年工作总结来总结自己的岗位表现。希望您能将本网页加入收藏夹,这样下次访问会更加方便!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1

一是提升队伍政治定力。着力提升引领和推动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司法行政讲坛、道德讲堂等学习的平台作用。制定《2020年XX市司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意见》,坚持每月召开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学习毛维林同志先进事迹;聚焦“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等重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新表现、新动向,认真查摆、集中解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领导班子以身作则,推进责任落实,坚持实行领导班子及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制度,加强班子领导和中层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提升队伍战斗力。不断创新拓展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制定了2020年度干部教育专题培训办班计划。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积极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拓展温州网络学堂在线学习的平台的应用,推动岗位练兵的常态化。3月19日-21日,我局1名干警参加温州市政法系统青年干部读书班。5月21日—25日,组织部分干警参加全市普法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的相关程序,规范提拔使用中层干部4名,交流中层干部4名。今年5月份组织我局5名同志参加执法证考试,全部通过。现我局公务员62人,持有执法资格证的有58人,持证率为93.5%,执法岗位持证率为100%。配合组织部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查漏补缺专项工作,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完善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对我局干部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了登记和全面清理收缴,截止目前为止无违规办理因私证照的现象。

三是提升队伍活力。着力推进和谐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进关爱干部常态化机制建设,更加热情关心关爱干部,不断拓延服务触角,凝聚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正能量。把干部健康体检、休养休假等服务举措制度化,积极指导工青妇等团体开展多种活动,协助党总支做好下属支部选举工作。完善每月“老干部学习日”制度,主动了解、认真解决老干部的合理需求,努力为老干部提供亲情化、个性化服务。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2月5日到湖雾镇新进村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群众;春节后,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到奋斗在基层第一线的的司法所对工作人员进行慰问。3月5日,配合局团委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 引领时代风尚”及“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加大宣传阵地拓展,在浙江法制报开设专题专栏外,加大与XX日报、电视、电台等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活用普法微信,提高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优秀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覆盖面。

四是提升队伍免疫力。主要采取定期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方法,对全市15个基层司法所(分局)、9个职能科室以及公证处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在春节期间,开展了2020年基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春节前后,我局分成二个专项督查小组对下属17个单位及科室进行全面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作风建设督查23次,参与督查骨干12人,检查17家下属单位9个科室,提醒教育谈话3人次。开展“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专项整治。认真梳理了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工作中各个环节、岗位,并对近三年来发生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出6类主要“微腐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推进万人双议议活动。柳市分局被评为2020年度满意基层站所,城区司法所被评为2020年度不满意基层站所。3月5日,党组书记、局长黄道强同志到城区司法所进行挂牌,并召开了会议,要求城区司法所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全面查摆问题,扎实开展各项整改活动,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2020年摘牌成功。3月14日,根据“应纳尽纳”原则,我局积极组织下属15个基层站所和1个服务窗口参加全市“万人评议”活动。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2

关于县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范例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结“五五”普法,谋划“六五”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3

县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充实、加强、调整、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今年基层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实完善各级人民调整组织,积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年初,我们首先对全县九个乡镇、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十余个人民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后与所辖地方党委、政府协调,并通过选举方式对一些较薄弱的人民调委会选派了16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民调经验丰富,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特别是干岔子乡干岔子村、新丰村、边疆镇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等纠纷,难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年初,为弘扬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我们在东南部和沿江乡镇建立两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样板,做为全县推广的典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涌现出一批向东升村、新丰村、卫东村等规范化的调委会。不同程度改善了我县基层人民调委会的'状况,90%以上调委会有效地发挥了其职能作用,此外,我们还下大力气抓各调委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一系列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我们根据文件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纠纷排查工作,首先,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通知》成立了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分级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为全年的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排查中,乡镇、办事处司法所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配合协调进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了分类梳理,逐个登记,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真正将矛盾有效排查在事发地,控制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6件,调处85件,对11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外,全县各级人民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件,成功117件,无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

三、基层司法所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求,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克服重重困难,在3个乡镇购买了100平方米司法所办公用房,在去年购房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各司法所室内购买了档案柜、微机桌椅,统一制作了“调访一体化”运行图板,各项规章制度、登记册齐全,三个司法所基本达到了省级标准化要求。今后,我们还要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内部管理上,业务规范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2、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主动参与各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发挥好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稳定发展。半年来,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08件,协办各类公证36件,代写法律文书21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78人次,宣讲法律场次11场,受教育人数9700余人,为9个行政村担当法律顾问,为集体和村民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7万元,参加执法检查19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8条,采纳16条,充分发挥了各级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特别是新兴、松树沟乡法律服务所,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开展平衡,获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今后我们还要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县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长期以来,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工作交织在一起,传统的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显现出职责不清,互相推诿,久拖不决、矛盾上交等弊端,导致集体访、个人访,越级访的数量逐年攀升,为此,我局自2004年接到市委、市政府转发的《黑河市“调访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后,就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起草并转发了适应我县的《调访一体化》实施意见,成立了县级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统一了调防工作的机制,就是将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以往的分别受理实施、整合为统一领导,统一工作的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让出了平方不等的办公室做为信访接待室,悬挂了调访一体化标志牌,成立了各乡镇、办事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办公室,由乡镇抽调一至二名国家公务员人民做为专职或兼职调访员,年龄均在32--46岁之间,其中大专本科2人,调访办成员全部享受信访工作人员补贴。半年来,共接待上访案件38件,通过民调解决13件,行政处理24件,1件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移交人民法院申请。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一是基层司法所、调委会基础薄弱,二是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等。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里,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4

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保障和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了对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镇长罗卉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镇长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工作人员全力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2.加强了检查和考核,镇政府与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法制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有关成员,并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形成了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问政于民,实施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建立健全《镇中心组学法制度》、《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镇党委议事规则》、《镇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镇聘请法律顾问制度》、《镇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镇行政审批制度》等15项制度。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班子自查、百姓听音、基层夜话、意见箱、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载体,采取大家提、自己找、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等形式,收集到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共12个,每个落实专人限时办结,件件销号。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我们还事先组织部门工作人员与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评论,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

坚持高效便民,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本着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时限实施行政许可,充分发挥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作用,方便群众办事、咨询,比如集镇建设规划审批、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审核、生育证审核、低保、五保、劳动保障审批等由镇政府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群众来办事、咨询,实现“一条龙”服务。健全完善了便民服务ab岗制度,成立了村(社区)集中坐班制度,充分发挥各村(社区)网格员作用,建立起覆盖全镇的便民服务网络。印制了《政务便民事项手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准确、真实公开。全年在政府信息网站和井研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务信息省上48条、县上65条,借助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录入事项116件,依托四川省行政审批系统,录入行政审批事项30000余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切实加强基层大调解组织建设,立足发挥在基层矛盾纠纷中的化解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三制”原则,做到大事不能出村、小事不能出组。依法处理各类纠纷,有效防止问题上交的事件发生。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5件,成功化解15件,调解率100%。无因政府违法行为引起重大群体性、非访事件。

根据区法制办《关于开展XX年度xx区法治政府建设年终考评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评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XX年,我局计划对《xx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备案操作指引》、《xx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细则》等多项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在修订过程中,我局成立了以局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修订领导小组,要求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牵头抓好落实,责任科室对具体承担的制度建设项目负直接责任;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我局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目前,各项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中,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确保相关文件出台合法合规。

XX年,我局根据新修订的《xx区审计局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即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与教育、医疗等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以及我局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等事项,均应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方式体现领导班子的集体意志,会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对涉及审计工作发展和全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方案,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

XX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相关的情形。

XX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相关的情形。

为提高全局执法水平,培养审计法治思维,我局完善了局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知识讲座、集体讨论等形式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宪法》、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并要求协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积极参与,全年累计培训400余人次,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审计相结合,强化审计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或法律业务集中培训,如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等;要求全局新进干部积极参与审计行政执法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有效提升局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按照区委区政府普法工作部署,我局将普法工作列入局工作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中做到常抓不懈。研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工作要点规划,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之中;以公务员志愿者行动、“党代表”下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参与法律援助暨法制宣教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一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审计,全面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在宪法和审计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三是坚持法制教育与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加强审计人员道德教育,把法制教育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审计“八不准”的规定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为审计机关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5

(一)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上半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审结9件,其中撤销4件,确认违法1件,责令限期履行法定职责1件,终止复议2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未审结1件。代表区政府参加各类诉讼84件,其中行政诉讼80件、民事诉讼4件。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一方面维护了政府权威,另一方面促进了区政府部门和乡镇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以后减少或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二)切实履行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4-6月份,区司法局对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工作事项超前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后果预测,并提出审查意见,其中:审查各类协议16件、规范性文件3件、其他法律文件28件,确保了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建议。

(三)参与区政府涉法事务。根据区政府领导安排,区司法局在三塔集镇征地拆迁、西湖新区开发建设、双龙医院商业回扣和套取医保基金、省政府征地复议案件调查、洁正花卉园违法建设查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等涉法事务中,发挥专业优势,做好区政府领导的法律参谋助手工作,为领导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发挥出了不可替代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四)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机构改革后,区司法局承担了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区司法局克服机构改革带来的单位整合、执法主体变更、人员调整等困难,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审、换发以及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

(五)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要求,代区政府起草了《XX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二是进一步规范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程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遴选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社会形象好的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区政府法律顾问在区政府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涉法事务、重大决策等工作中,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发挥了重要作用。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6

(一)着力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

二是组织党员活动,提升党员党性修养。2月26日,特邀区委讲师组组长高尚作了题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学习习近平讲话精神》的“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三是组织全体干警到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清明祭扫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更加全面、深刻、准确地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注重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建立“互联网+培训”机制,充分运用 “XX干部教育在线”和“人民调解大讲堂”、“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推动干部随时随地随案学习,提升了培训质量和效率;二是通过专题讨论、座谈会、网上学习交流平台、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等。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7

XX年,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着力于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全面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1)扎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将《人民调解法》列为XX年重点执法检查内容,为切实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我局组织各县区局对照《人民调解法》条文逐项进行自查,对能马上整改的迅速整改,对涉及经费、人员等问题难于落实的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力争逐步加以解决;指导全市调委会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完善各项工作,并整理好有关台账;撰写我市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工作报告,以市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争取解决制约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陪同市人大法工委领导到XX县、XX县开展执法检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主要成效和存在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审议意见,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争取XX年内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确保XX年初通过省厅的检查验收。积极争取市府办转发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并提出了的贯彻落实意见,从政策和财力层面上给予充分保障,有力推进了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县、镇、村居“三级调处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推广市医调委工作经验,带动其他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加强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调解员素质能力;组织编写《人民调解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方便广大调解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592个人民调解组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665个,对比新增规范调委会400个。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认真做好我市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集中化解一批历史遗留、疑难复杂和涉法、涉诉、涉疆矛盾纠纷。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4542宗,调解成功4488宗,调解成功率达98.8%。

XX年,我局以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率和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为工作重点,努力降低因无业可就或者生活困难导致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切实抓好特赦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省厅的要求认真做好特赦人员的衔接、安置和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接收监狱特赦安置帮教对象2人,都落实了安置救助措施;继续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不断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率。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 936人,安置 900人,安置率达96%。

认真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审工作,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整顿,指导对拟保留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完善相关材料,严格执行司法部和省厅相关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年审。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做好投诉处理,查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1、基层司法所空编多。提拔晋升、政治经济待遇低、有关部门控制招录指标等造成司法所空编多,这与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形成了较大的矛盾。

2、企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和管理问题。企业调委会一般设在企业内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一般设置在相关行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各地对这些调解组织缺乏指导和情况掌握,导致对这些调解组织究竟发挥多大作用没有明确的了解。

3、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大部分镇(街道)调委会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合署办公,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本身有一套标识和规章制度,导致与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有一定的矛盾,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级格要比司法所高,给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造成一定的困难。

1、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转发省司法厅文件精神,从政策机制和财力上争取XX年6月前全面完成15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计划在XX年3月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2、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以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基层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

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就业安置和社会救助。加强对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切实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8

 一年来,耒阳市司法局政工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坚持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现将工作小结如下:

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

扎实搞好这次活动,对于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头脑,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于充分发挥司法行动机关的作用,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任务;对于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是应对挑战、解决矛盾、统一思想的重大举措,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切实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小康耒阳、和谐耒阳、实力耒阳的宏伟目标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在进一步抓好工作的基础上,为将这次活动抓好抓实,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白增立任组长;副局长周运成、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刘佳任副组长;副局长吴金桔、周孚南、纪检组长刘春古、工会主席刘波、办公室主任黄利国、政工室主任陶波为成员的耒阳市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运成兼办公室主任。制定了《耒阳市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按“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的统一要求,坚持讲到位、评到位、改到位,积极开展“四讲、四评、四改”(讲学习心得、讲调研成果、讲学以致用、讲提高能力;党员干部自评、党组织书记点评、班子成员互评、人民群众评议;边学边改、边讲边改、边查边改、边评边改)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牢牢把握解决突出问题的前题,把解决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交叉进行,扎实有序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二)、真抓实干,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根据活动的要求,严格制定活动安排表,明确责任,包干到人,为开展这次活动提供了有利保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对科学发展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以人为本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进取意识不断强化,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全体党员干部普遍认为解放思想要立足“抢”字,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突出“敢”字,敢谋敢为、敢作敢当;注重“新”字,研究新情况,把握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着眼“实”字,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为失败找理由只为成功想办法。

二是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更加开阔清晰。局领导班子认为创新的力度决定发展的速度;理论上要学起来,思想上要活起来,工作上要用起来;解除顾虑,放手大干,大干大进步,小干小进步,不干则退步;更加注重统一管理,更加注重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更加注重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后顾之忧,更加注重精细服务。

三是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正在加快解决。坚持边学边改,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推动工作,逐步解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干部职工待遇等问题。

四是局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学习风气更加浓厚,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党员通过开展学习讨论,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有所增强,阻碍发展创新的各种思想观念在逐步破除,工作热情高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这为深入开展下一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以规范高效为要求,扎实推进干警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公务员法》,规范公务队伍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做好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工资晋级、晋档工作,做好人员调配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懒散以及乡镇司法员长期不在岗现象。经局党组研究,重新制定了考勤制度,增强了全体干警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强调了考勤的强制性,考勤的结果将直接与年终考核和奖励相挂钩。坚持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实事的人吃亏。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9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深化网格化管理,着力贯彻落实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创先争优的工作要求,全局上下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向社会公开办实事工作,努力把便民理念贯穿到法律宣传的全过程,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制定方案,高标准落实实事项目

局党组高度重视公开办实事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将公开项目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确保事项突出司法行政业务特点,能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和方便。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方案》确定的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公开的5件实事,以网格化为载体,覆盖了依法治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司法行政职能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内容的科学合理性。为抓好的落实,进一步拓宽服务群众的渠道和途径,不断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我们对事项进行详细的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落实措施。

二、落实为民,畅通网格运行流程

区司法局建立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公开事项,做到践行、服务为民。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网格。在xx、xx新增x个法律援助受理点,在xx、xx新增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新增站(点)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在上半年的援助案件受理中,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组团发展,创新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形式。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广泛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网格活动,面向基层群众,结合各个网格不同的工作特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三是实现公证网格化建设服务到户,畅通公证*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公证;对涉及残疾人、低保户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减收公证费用。今年上半年,共办结公证x件,为老弱病残人员上门服务x起,无一起投诉案件发生。

四是落实网格化集中活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化解涉及民生的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x起,调解成功x起,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为维护我区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是以创建安置经济实体为工作重点,努力拓宽安置帮教渠道,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借助三级网格、民调员分包到户,对辖区回归人员全部落实了跟踪帮教措施,重新犯罪率为零,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截止6月底,我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x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x人,空挂x人,没有一人重新犯罪。

六是有效运用网格化管理,推进普法工作阵地化建设。在一级网格中选定xx、xx2个板块,进行法制阵地建设,通过班子成员整体协调、司法所所长具体安排工作,目前确定在xx建立“法制公园”,在xx建立“法制长廊”,设置固定宣传版面、指示牌、宣传标语以及墙体漫画,加强对宪法、计划生育、婚姻家庭、劳动保障、交通安全等与市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进一步体现法制宣传形式的艺术性和群众性。

三、健格架构,凸显五重效应

一是社会管理触角有效延伸。进行区域网格化划分,建立各级网格单元x个,以公开事项为载体,把管理服务延伸到户,实现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是管理服务更加到位。依托网格化管理,健全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x个,为网格内群众建立人民调解、公证、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深化公开服务项目内容。

三是矛盾化解更加有力。实行包网负责、责任到格的社会联动大调解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生效在每一个格里,做到“凡事不出格”,服务在身边。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10

(一)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依法扫黑、依法除恶、依法整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共悬挂宣传标语40余条,设置举报信箱15个;编印 5000本《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发放到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村(社区)委会、村民小组;印制10000张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张贴;利用普法“微信”“微博”发布扫黑除恶微信,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积极利用各级各类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等第一线资源优势,在重大活动、敏感时期、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引导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中增强敏锐性,开展线索排查,收集涉黑涉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防范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事件。

(三)指导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一是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加强正面教育引导;二是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涉黑涉恶案件请示、报告、报备制度。三是加大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规范律师代理行为。活动开展以来各律师事务所共排查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4件。

(四)全面排查社区服刑人员当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以前有涉黑涉恶案底的人员。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服刑人员更深刻的认识到国家打击黑恶势力的严厉态势以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社区服刑人员主动提供线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目前在册的420名社区服刑人员没有涉黑涉恶人员。

(五)积极开展中央扫黑除恶移交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保持政治清醒,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担当意识,迅速抓好移交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召开落实中整改工作部署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签订责任书,对个别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不力的司法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工作纪律,把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