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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个人工作总结【篇1】

关于监狱医院医疗工作总结

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有一定的黑暗面,而监狱则是社会黑暗面的代表。监狱里的罪犯们,不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具有某些基本人权,其中之一就是医疗。因此,监狱医院的医疗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对监狱医院医疗工作进行总结。

一、维护罪犯健康

狱政管理的核心是出狱率。健康是出狱的先决条件之一。因此,维护罪犯的健康是监狱医院医疗工作的首要任务。该任务包括开展罪犯的身体检查、给罪犯制定个性化的营养和锻炼计划;制定药物治疗方案等。在药物治疗方面,监狱医院必须高度重视罪犯的健康和安全,避免药物过度使用、错用、滥用等。

二、改善罪犯的心理健康

罪犯们通常出于各种原因而身在监狱中,由此导致的诸如分离、紧张、孤独、害怕等负面心理问题极为常见。因此,在体检和医疗治疗中,监狱医院医务人员必须了解罪犯的身心状况,确立心理治疗等的解决方案。该方案还应与罪犯个性、性格、文化、宗教等有关,建立相应的心理咨询服务。在处理犯人问题时,医务人员必须进行更好的沟通,并积极引导犯人的忧虑和焦虑情绪,促进犯人的心理治疗。

三、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监狱因其人员密集聚集及极少搭配人员的原则而极易导致传染病的爆发。因此,监狱医院的医务人员必须预先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包括传染病等预防和控制措施、疫苗接种计划、个人身体卫生方面的知识等。此外,医务人员还必须监测居民的身体和病情,并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的许可和规范,防范疾病传播和扩散。这些措施不仅可以减轻医疗压力,也可以减轻管理人员的许多负担。

四、提升团队协作能力

监狱医院这个工作场所可以很好地锻炼医疗团队的协作与配合能力。他们必须协助监狱管理实施所有训练计划和程序,在身体和精神压力下,沿袭真正团队精神等。在实际工作中,医务人员们的工作责任往往会彼此交互,需要合作精神的支持顺利完成任务。

医院的医疗工作远远不止以上几点。监狱医院必须遵循医疗伦理,尤其是保密原则,避免泄漏罪犯的个人信息;维护公正性和人权,在治病救人的同时确保犯人的基本人权不被侵犯。如果这些原则没有得到认真遵守,医院便会被罪犯质疑其资格和质量。总之,监狱医院医疗工作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职业能力,保障罪犯权益和治疗质量。

监狱个人工作总结【篇2】

自参加工作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及老同志关心帮助下,本人认真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管理指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正确的工作思路,以教育感化为己任,立足本职、扎扎实实地做好分监区及分队的工作。现对自己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觉悟。

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一直以来都严格要求自身,无私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同时,牢固树立依法治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注意克服和纠正滥用职权、执法随意等问题,落实司法部“六条禁令”和“三个杜绝”,做到让监区和分监区放心,让领导满意,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

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监狱的条令条例和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保持昂扬的斗志,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 工作中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

在监区领导及分监区领导的关心和培养下,大半年来,我能积极负责我所分管的生产流水线,协助分监区领导做好各项工作。通过

努力,使分监区生产线能够做到每天超额完成监区下达的生产任务。及在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过程中一贯坚持以说服、引导教育为主,从不打骂体罚虐待罪犯,自己还利用空闲时间不短的学习理论和相关的,不断实践,使自己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很大的提高,面对犯罪之间的矛盾,认真听取罪犯讲解,评估矛盾罪犯心理、行为和性格特征。针对性的进行调解,对存在心理问题的罪犯,制定了针对性的矫治方案;对现实危险性较高的罪犯,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心理危机干预,不断提高分监区犯罪懂法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改造环境,确保了分监区的积极生产和安全发展。

三、 生活中,团结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能严格遵守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个人的修养,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磨练自己。

四、存在的不足。

(一)业务知识还不丰富,管教教育有待提高。

(二)理论和实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以上是我,为了新的一年工作更加顺利的进展,为了使监狱建设更加积极健康,在此分享一下个人的建议:

一、四防一体化确保监狱安全

以“统筹兼顾、资源整合、注重实效”为指导,按照系统集成、兼容发展的总体设想,把多重应用系统集成到一个平台上,构建集通信、监控、报警、门禁、信息管理和远程监控为一体的

安防智能化信息系统形成了联控机制,优化了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监管和工作效率。

重视人防作用。发挥人防的核心作用,不断强化“人防根本”意识,在筑牢物防、技防屏障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化监区建设,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各项监管安全防范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发挥了人防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筑牢物防屏障。增设了钢质网墙,加之高压电网、立体报警系统,能够从心理上彻底打消在押犯从狱墙脱逃的念头,实现物防牢固的目的。

优化技防手段。完善数字化监狱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应用新技术、新设施和新手段。做到对狱内外真正意义上的立体防护、无缝隙覆盖、全天候监控。

强化联防能力。注重加强与驻狱武警的“三共”建设,联合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组织经常性演练,增强协同作战能力。其中武警在担负狱墙警戒任务的同时,重点加强对监门的控制设置,配置机动兵力,使重点部位的防控得到重点加强。日常工作中,两警也互通狱情信息,并在监管安全大排查、罪犯押解等方面密切配合,全方位确保安全。

二、社会帮教进罪犯教育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任务,是与犯罪现象作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不仅需要监狱民警对其进行思想、、职业技术教育,而且还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帮助教育。

可以利用监狱以外的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辅助教育活动。通过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来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使罪犯体悟到国家和社会、家庭的温暖,增强罪犯改造信心,鼓励罪犯在希望中改造,能够使罪犯感受到犯罪行为对受害者的伤害,正确认识量刑,促进罪犯责己思过,认罪服罪,能够使罪犯及时感受到时代信息,开阔罪犯的眼界,调节罪犯狱内单一生活节奏,丰富罪犯的精神生活,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进程,同时,还要争取社会对监狱工作的支持,促进监狱工作的整体进步,树立社会主义新型监狱良好形象。

三、以罪犯精细化管理为抓手 助推管理规范化

监狱是罪犯与监狱民警矛盾的统一体,作为罪犯,既要接受国家法律的德罚,又要接受监狱民警的教育与转化;作为警察。既要承担代表国家执法的神圣职责,又要充当特殊园丁对罪犯实施矫正与改造。正是由于这样一组矛盾统一体的存在.形成了监狱错综复杂的人文环境。作为矛盾一方的监狱民警应该深知自己所肩负的重任,因而在对罪犯的管理中,绝不能是简单、粗犷式的管理,而应该在“精”“细”方面动脑筋、做文章。系统地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自己公正的执法手段和高超的“人格魅力”去影响、感化罪犯。有效地化解罪犯与监狱、罪犯与民警、罪犯与罪犯之间的矛盾。

按照精细化管人、管心、管事、管物、管岗落实到岗位和人头,并加强动态考核管理。在职责细化、标准细化、考核奖罚细化下工夫,使全监区形成了“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的执行意识。通过鼓励全体干警参与,把人本思想渗透到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进而形成尊重人、关心人、培养人的良好氛围,达到管理精细的目标。

制定,精确划分每个现场罪犯的任务,做到了从带班警察到罪犯生产,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干。通过职责划分,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实现了人员职责精确定位,避免了现场推诿扯皮,提高了工作效率;根据精细化管理“精确定位、合理分工”的要求,分监区还要对劳动岗进行全面梳理调整,按照生产环节,逐一确定劳动岗位,实施以岗定员,改变了过去以人定岗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总之,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一定克服存在的缺点,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自己的各种面对问题的综合处理能力,力争把自己培养成合格的学习位型、实践型的监狱人民警察,但同时请领导对我工作的不足之处请予指正。

监狱个人工作总结【篇3】

今年7月14日,滇西供电局党委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大理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大理监狱第五监区参加大理州举办的警示教育活动。我有幸参加了这次活动,深有感触。

这一活动,是滇西供电局党委安排的开展“

今年7月14日,滇西供电局党委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大理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大理监狱第五监区参加大理州举办的警示教育活动。我有幸参加了这次活动,深有感触。

这一活动,是滇西供电局党委安排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内容之一,是“把风气搞正、把作风搞实、按规矩办事”的重要举措。在活动中,我们**了监狱服刑人员的生活环境,听取了监狱领导对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教育改造过程的介绍,并听取了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忏悔自述。服刑人员马群康讲述了他因犯**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于20××年3月5日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从永平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沦为阶下囚的过程。

还有一名从梅岭雪山下一个偏僻山村中第一个考上中专,96年毕业参加工作并在短短几年中拓开市场取得优秀业绩的一名很有前途的营销人员因犯赌博、挪用**和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的公司员工蜕变为阶下囚的过程。入狱后,他们都悔改了,决心悔改好。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后,我结合学习南方电网公司监察局、云南电网公司监察部编制的《反腐倡廉教育反面典型案例汇编》两本教材,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的警醒。

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先进性,关键的一点是要在思想上筑起一道防腐、防贪、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坚定这条防线,必须树立正确的是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世间广为流传的一句俗语,哪一个不知道这个浅显的道理。

但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名利的**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堕落腐化,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从而踏上了不归路。警示教育的现身说法,用他们声泪俱下的忏悔,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的敲响了警钟。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目前正是电力行业飞速发展的时期,也是电力多种经营拓展的大好机遇期,在市场经济的形式下,尽管我们的法制尚不健全,监督还难以到位,但作为领导干部应严于自律,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无论遇到什么情况,我们都要把握好自己,清正廉洁。

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示。它是一面镜子。我们经常想一想,看看,看看我们有什么。小洞不补,大洞吃亏,及时改进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是有好处的。通过警示教育,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党支部书记,更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自己的先进意识,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防线,做到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并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全公司的党员和群众,优质保廉地完成好各项工程任务。

今年7月14日,滇西供电局党委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大理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大理监狱第五监区参加大理州举办的警示教育活动。我有幸参加了这次活动,深有感触。

这一活动,是滇西供电局党委安排的开展“

监狱个人工作总结【篇4】


火灾防治科和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中心工作总结

今年是机构改革重组的开局之年,XX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充分发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职能,主动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做到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变而脱节断档,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森防指一系列工作部署,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全县全年森林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安排部署到位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县委书记黄荣定在清明期间专门在我县防火通报上作重要批示,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再接再厉,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和宣传教育,守土有责,群防群治,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县委副书记、县长郑建忠亲率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督查工作,要求要全力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德听更是多次带队督查并主持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听取各乡镇工作汇报,并就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和落实。

9月6日,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立即召开续会进行贯彻落实,副县长吴龙在会上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高标准、严要求、严问责,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国庆及今冬明春森林资源安全,特别是对我县开展“除火患、保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题布署。

(二)职能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针对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我们及时提请县政府调整了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特别是和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之间的工作边界问题,两家单位经过充分沟通协商,出台了《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职责协商纪要》,明确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以“防”为主,应急部门以“救”为主的工作框架。双方有疑义的,按“宁重勿漏”的原则,以指挥部名义牵头,两家单位共同协作完成,避免了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森林消防无人管的现象发生。

(三)多措并举,应急准备到位

一是持续推进专项行动。根据《关于开展“除火患、保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森林防火专项行动的通知》(x森防指3号)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方针,全面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切实管住野外违章用火,筑牢森林安全防线。根据行动步骤安排,各乡镇均已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查找工作上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落实整改,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据乡镇上报数据统计,在行动中,各乡镇共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85个,出动检查人员350人次,悬挂宣传横幅150条,制止野外用火9起。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督查。根据乡镇上报的专项行动方案和有关数据,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牵头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有关人员成立两个督查组,在9月25日开始到全县各乡镇进行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督查组采用不打招呼,飞行检查等检查模式,到各乡镇查看台账,了解各乡镇近期防灭火工作部署情况、应急力量组织情况、应急物资筹备情况、火源管控情况和宣传教育情况,并采用无人机等先进设备对各乡镇森林火灾易发点,隐患整治点进行现场查勘核实。

三是加强应急力量。我县在目标考核责任中,明确要求每个乡镇要建立一支自己的森林救援队伍,同时,县里每年安排财政资金200多万元为这些队伍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在县级层面,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安排40万元资金,与XX县森林消防服务中心两家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购买服务。同时,为他们配备了水罐车、高压水泵、风力灭火机、无人机、对讲机等救援装备。我们十分注重对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培养,经常会组织对各应急队伍人员配备、日常训练和装备建设进行督查。6月12日,我县成功开展了一次多灾种、多场地县级应急综合演练,得到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11月27日,XX县壹加壹森林消防中队代表温州市参加全省森林防灭火技能比赛,取得全省三等奖的好成绩。

四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我县制定了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要求县一级应急联动响应单位24小时都有人值班值守。同时,县里也成立督查组对各有关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巡查,及时通报,对一些应急响应不及时、通讯不畅、应急装备配备不足的单位给予通报,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

(四)广泛发动,宣传教育到位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除了做好常规宣传外,今年夏季,县森防指牵头,应急局、县资规(林业)局、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共同开展了森林消防进广场、进市场、进林区、进农村、进文化礼堂等“五进”活动,向林业从业者和有关民众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并开展了森林防灭火知识讲座和技能演练,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森林防火巡逻监督,营造了群防群治良好氛围。目前,共培训森林防灭火人员150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发送森林防火提示短信200余条。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整体比较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根据9月6日国家视频会议精神,林业部门除了承担日常的预防、巡查、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外,还要承担火情早期处置工作,但事实上,各地发生火情后,都第一时间报告到应急局,直接由应急部门调度力量去救,林业部门在这项工作上有缺失,需要上级部门再明确。二是我县地处闽浙赣毗连地区,按照惯例,每年都要参加该片区的护林联防会议,目的是为了加强毗连地区协作,共同保护森林资源(联防内容包括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绿化造林等),往年都是由林业部门参加,但今年由于机构改革,参加对象由林业部门还是应急部门,目前还不明确。

三、2020年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县将进入春节和清明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力大、任务重。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市两级关于森林防灭火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我县将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工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坚持以责任考核为导向,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每一片林区、每一处地块、每一个人。

(二)强化隐患整改,将专项行动抓紧抓实。针对专项行动前期上报的方案、隐患整改情况,我县将继续指派督查组到各乡镇进行督查,对方案落实情况、宣传教育情况、火源管理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火灾扑救装备准备情况,对情况不实的,将在县级层面予以通报,并计入考核。要求各乡镇也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要分区域、分重点抓好所联系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入一线督战,靠前组织指挥,对上报的火灾隐患点,要落实整改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行严格整治。同时,我县也会加强这段时间值班值守工作,强化巡查、督察,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也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迅速作出处理。

(三)从严执法执纪,强化履职尽责。我县将秉承“森林防火无小事,时刻紧绷安全弦”理念,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动上快速高效,坚决杜绝慵懒散现象、坚决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给予严厉给予打击,造成火灾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监狱个人工作总结【篇5】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罪犯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监狱设立也日益增多,为了防止疾病在监狱中蔓延,维持罪犯及狱警的身体健康,监狱医院的医疗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过去的年份中,我们的医疗工作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技巧,在这里,我将对我们过去的一些工作进行总结,希望对我们未来的医疗工作有所帮助。

一、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在过去,由于监狱医院内部工作强度大,医疗服务质量也有待提高,于是我们进行了多次会议讨论如何改进医疗服务质量。首先,我们在排队取药方面很大程度上缩短了罪犯排队的时间。其次,我们加大了医院打击“非法医疗者”的力度,切实防止罪犯受骗上当。此外,我们不断完善医疗档案,增强药品管理力度,将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

二、规范医疗机构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提升

为了更好的推进医疗质量的提升,我们规范化了医疗机构管理,严格执行常规临床路径和治疗方案,实行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医疗设备维护,组织罪犯参与常规科学健康教育,有效提高了罪犯对疾病的自觉性和自我防护能力。此外,对于危重症患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诊断、治疗,并及时进行转移,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治疗。

三、推行全员培训,规范医疗行为

为了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我们组织了医院工作人员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的进修课程,提高医院从业人员的水平和素质。在诊疗中,我们严格遵守执业规范,细化医疗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每一项医疗规范,真正做到“三分治疗、七分饮食”,严禁医疗过程中的随意性,确保医疗工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四、建立信息化平台

为了方便罪犯和家属查询病情,同时也为了更好的管理医疗工作,我们推或了医院信息化平台,建立了罪犯医疗档案系统、医疗服务平台,实现了医疗信息化全覆盖及数据共享,对医疗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了效率。

五、加强沟通协作,整合医疗资源

为了更好地提升医疗工作质量,我们主动加强与当地医疗机构之间的接洽和沟通,定期举行专题研讨会,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同工作,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增强医疗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罪犯能及时、准确地接受医疗帮助。

综上所述,我们在医疗工作中注重规范治疗流程、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化平台、整合医疗资源、推动全员培训等多方面切入,通过不断的管理创新,使罪犯和工作人员身心健康,为监狱的安全和稳定做出了贡献。未来,我们仍需保持这一稳步向前的势头,努力提升医疗工作的水平,为罪犯健康保驾护航。

监狱个人工作总结【篇6】

防爆演练总结

通过这次演习,全体秩序维护部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对防爆安全常识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所提高,演练现场大多数员工能有效组织、迅速对防爆事件做出反应,大部分演练人员能有效对防爆器件使用及很好的按照预案进行,对今后应对防爆突发事件有一定的提高。

演练前我部门组织了员工器件的使用及演练注意事项培训,使现场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我防护能力,并保证市行政中心安全。

演练过程中,员工们的团队凝聚力得到了升华。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基本上达到了防爆演练的目的。

安全管理人员和秩序维护员必须密切配合处理突发事件,一旦接到处理突发事件的指令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义不容辞的快速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责任或拒绝执行。这样部门才能形成战斗力和执行力的集体。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会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的培训宣传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确保行政中心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监狱个人工作总结【篇7】

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的思考

摘 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确保稳定的主要任务。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势必对监狱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监狱治理也就当然地存在着如何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问题。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确保稳定三者相辅相成、息息相关,笔者以监狱刑罚执行如何进一步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切入点,就监狱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出一些想法。要完善法律规范,真正实现有法可依;要转变执法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提高专业化程度,保证制度的正确执行;要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做到阳光执法。

关键词 国家治理现代化 依法治国 刑罚执行 公正执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和改造罪犯的任务。同时,维持监狱的安全稳定又直接影响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大局。国家治理现代化势必对监狱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监狱治理也就当然地存在着如何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问题。作为一名在监狱工作十多年的人民警察,笔者仅通过此文,以刑罚执行工作如何进一步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切入点,谈谈本人对监狱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的一些思考。

一、监狱刑罚执行的性质

《监狱法》第二条明确了监狱的性质,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监狱的性质很明确,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那么刑罚执行的性质呢?对于监狱的刑罚执行权属于司法权还是行政权,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刑罚执行是整个司法活动的最后一环,其属性是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一部分。有的教授则认为,行刑是一种司法行政活动,因而行刑权属于行政权的范畴。笔者认为两种观点的存在恰恰说明了,监狱刑罚执行兼具司法和行政的双重特点。监狱刑罚执行兼具司法和行政的双重特点就决定监狱在思考如何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要从刑事司法和依法行政两个方面出发,充分考虑如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刑罚执行作为一个整体是刑事司法的最后一环,应当属于司法权的延伸。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通过限制罪犯人身自由执行刑罚,使得刑事判决得以执行,没有监狱的刑罚执行,刑事司法的侦查、起诉、审判都将落空。很显然,从这个角度上讲,刑罚执行属于司法权的范畴。同时,监狱的刑罚执行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整个刑罚执行过程中,监狱都在行使着管理罪犯的权力,这一权力具有行政权的特征。例如,法定性、主动性、专属性、单方性等等。此外,监狱的组织管理架构也体现了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行政性质。

二、监狱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确保稳定。一方面,监狱的安全稳定是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稳定,其他工作无从谈起;另一方面,监狱虽然是相对封闭的,但是监狱的安全稳定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没有监狱的安全稳定,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也得不到保障。监狱发生脱逃、暴狱等事件会给社会稳定、和谐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监狱内的每名罪犯又联系着社会上的一个家庭,他们的稳定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也是可想而知的。因而,监狱在国家治理中还肩负着确保一方平安,服务于整个国家、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作用。

(2)惩罚犯罪。通过刑罚执行真正惩罚了犯罪,才能使正义得到伸张。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而监狱的刑罚执行工作又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环。没有监狱的刑罚执行,社会公平正义就无法保证。完成好惩罚犯罪的任务不是简单执行法院的刑事判决,应当认识到采取刑罚手段是国家治理过程中,不能通过其他法律手段调整时所采取的必要手段。只有在必须使用刑罚时,监狱才能也必须要承担好这一职责。因而,监狱的任务还包括如何通过合理运用减刑、假释措施,使得真正认罪悔罪的罪犯能够早日回归社会,使得有限的行刑资源应用于更有需要被关押的罪犯,这也正是监狱公正司法的体现。

(3)改造罪犯。监狱通过管理、教育、劳动等多种手段对罪犯实施改造,使罪犯能够认识到自身犯罪的社会危害,体会到失去自由的痛苦,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提升文化水平,学习谋生技能,最终能够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全社会广大公民的参与,罪犯作为公民,当然也要参与,这个群体理应成为促进全民守法的重点关注对象。罪犯在服刑期间或许很难直接参与社会事务,但罪犯终将面临刑满释放、回归社会。改造好罪犯,让罪犯回归社会后能融入社会,是监狱在国家治理中的应有职责。

三、监狱工作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考

(1)要完善法律规范,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依法治国首先要完善法律体系,有法可依不是有法律就可以了,法律要是良法,要可操作,可执行,试问一个不具操作性的法律,执行力如何保证。要实现监狱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首先必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作为执法的依据。应当看到,目前监狱法律规范体系中还有许多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一是法律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如罪犯的减刑、假释要求罪犯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到目前为止,关于认罪悔罪始终没有一个可以执行的操作标准,虽然监狱也一直积极搞认罪悔罪的评估,但是笔者认为由这方面的上位规定是有缺失的,监狱在认定罪犯认罪悔罪程度存在很大难度。二是法律制度于理相悖。一方面对比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都要求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少数罪犯因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获得减刑),但是对假释比减刑增加了“没有再犯罪危险”的法定条件;但是另一方面,法律对罪犯回归社会以后又规定假释对象纳入社区矫正,而减刑罪犯回归后却少有监管。据此逻辑,也就是“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罪犯,必须要接受监管,接受矫正,而没有作出“没有再犯罪危险”判断的罪犯不需要监管和矫正。再者,要求监狱或法院对罪犯做出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判断,事实上也是勉为其难,对社会上的公民要作出没有犯罪危险的判断也有相当的难度,何况是对一名已经犯罪,正在服刑的罪犯。再者,罪犯释放后是否会重新犯罪,社会环境也是重要因素,要监狱或是法院做出这样的判断,未免有些不切实际。因而,从立法层面上,应当要修改不符合法律精神和实际要求的法律制度,细化完善不具操作性的法律规定。

(2)要转变执法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转变执法理念,正是行刑文化走向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当前社会上,相信重刑主义、刑法万能在监狱和社会上仍有一定市场,很多人包括一些监狱民警,认为对待罪犯就要严格、甚至严苛,不能宽容。笔者认为这样的观念实际上与依法治国是不相符合的。在转变执法理念过程中,应当尽量让民警接受刑法谦抑的精神。具体说,就是刑罚应当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宽容的适用,即能不用就不用,能用轻刑就不用重刑。刑罚的执行要公正、人道、宽和。要避免片面突出惩罚、人为扩大“刑罚之恶”,要注重刑罚的教育功能,实现行刑人性化。“刑罚是一种必要的恶”,本身具有很多的局限性,之所以要用刑罚,主要目的是以“刑罚之小恶”防止“犯罪之大恶”。因此,当我们运用这一“小恶”时,应当采用审慎的态度,否则刑罚这一“小恶”有可能因为执行中的不当而转化为一种“大恶”(导致罪犯再犯罪的原因之一)。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仅仅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是不够的,还需要刑罚执行人员以刑法谦抑为根据,以宽容的、令人信服的方式来教育和引导罪犯,以取得最好得刑罚效果;另一方面,当严则严。对于严重刑事犯罪,要坚决打击,毫不手软,要确保监狱的刑罚执行切实起到惩罚犯罪的威慑作用和改造罪犯的引导作用,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有机结合。对于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应当从严管理,从严控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近年来,监狱执法还是存在许多执行刑罚中当严不严、失之过宽的问题的案件,比如社会影响相当恶劣的“张海案”。因而,当严则严还是有必要强调的。同时,刑罚执行还要公正严明,对所有罪犯一视同仁,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任何罪犯,任何人犯罪都必须受到惩罚和改造,任何罪犯不符合法律条件,都不能获得减刑假释。

(3)要提高专业化程度,保证制度的正确执行。一是要提高民警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程度。人民警察是监狱管理、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的组织实施者。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需要监狱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人民警察队伍。要强化民警的专业分工,看守型和矫治型的民警要有区分,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提升监狱民警的专业素养,用职业化、专业化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要坚持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做到处处事事时时依法管理服刑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才能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二是要有执行制度的程序保障。监狱在将法律规定的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有程序的保障。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保障,法治的实现首先体现在规范、良好的程序上。执法工作需要有严密的工作流程规定,要明确、具体、便于操作,还要确保做到无缝衔接,环环相扣,程序和流程越细化、严密,就越能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和不统一。最近司法部修订了减刑、假释的程序规定,实际上也是在这方面的努力,监狱在完善程序规定,强化制度执行上正是应当抓住减刑、假释提请等重点环节。

(4)要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做到阳光执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确保监狱执法能够规范运行,必须持续强化执法监督。从上海监狱近年工作总体情况看,一直很重视执法监督工作。内部建立了由纪委、监察、审计、督察组成的强有力的四位一体监督机制,监督方式上逐步由被动、事后、静态向主动、事前、事中、动态转变;法律上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同步监督,《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狱、看守所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或意见时,应将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裁定或决定机关提出书面意见。监狱同时还一直推进狱务公开工作,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都已实现网上公开。监狱今后还要逐步扩大狱务公开范围,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事项范围,今后不是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都应当可以向社会公开,要接受罪犯、家属以及全社会最广泛的监督。

(作者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参考文献

[1] 吴富丽.刑法谦抑实现论纲(第1版)[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29.

监狱个人工作总结【篇8】

我今年**岁,中共党员,任*监区监狱长。20XX年,就本人一年来履职情况进行如下总结。

一、履职情况

1、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

2、搞好与同事们的团结,是我一年来加强思想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我遵循的原则是:宽以待人,严以律己;坦诚相见,以心换心;处处与人为善,但不丧失原则。我认为与同志的团结,工作相互支持,主动配合是干好工作的关键。通过努力,我与监区警察职工都相处溶恰,工作上能相互协调相互信任。

3、做好本职工作,一年来,我始终立足于本职工作,当好监区长教导员的助手,自觉地把自己摆进去,自加压力,找准位置,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作为一名分管教育改造工作的副监区长,本人深知,罪犯思想稳定,是监管安全的前提。所以为了确保监管安全无事故,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我为了做到对监区绝大多数罪犯都有一定的了解,积极参加监区、分监检敌犯情分析会,对在押罪犯的集体反映、思想动态、个别反映进行综合汇总,对顽危犯、思想波动较大的罪犯亲自掌握、亲自帮教。对思想问题较为严重的罪犯,集思广益,与同事们一起研究教育改造对策,对一些分监区不好解决的问题自己组织协调解决。在监区全体警察的努力下,完成了年内“三课”教育任务,考试合格率超过95%;年内有顽危犯错10名,已转化5名,没有转化的五名罪犯中除潘永新装疯外,其余四名罪犯都有了较大的转变。年内监区监管秩序持续稳定,罪犯改造积极性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廉洁自律情况

1、认真对照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规定,特别是认真学习《元江监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各种规定,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按《监狱法》、《刑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刑罚。对罪犯改造积极分子的评定和其他奖惩的实施,严格依法办理,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对罪犯的日常管理中,从不打骂罪犯,做到依法、文明、公开、公平、公正,并真诚接受监区警察职工的监督。

3、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六条禁令”、“八条禁令”、监狱人民警察法不得有的九种行为,不拿罪犯及罪犯家属的任何物品,做到令行禁止。特别是在犯人家属接见过程中,对犯人家属的塞钱送物行为,对其讲清政策和规定,宛言拒绝,没有违反过相关禁性规定。

三、存在的不足

1、学习思想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不够,不能很好地领会上级文件及相关政策的精神实质,出现业务工作中现有知识与新时期监狱工作不相适应的现象,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

2、教育改造工作中有一定的畏难情绪,特别是“三课”教育中,怕完不成课程,几节课并成一节课来上,以至授课方法简单,授课效果不理想。

3、存在为工作不想得罪人的思想,特别是在个别教育工作考核中,没有很好的为监区警察指出其在个别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监区个别教育工作整流体水平不能很快提高,我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

20XX工作计划:

1、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的会议精神,学习时事政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思想上、在行动上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按监狱党委的决定和要求开展工作。

2、努力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稳定罪犯的改造思想,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

3、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教育改造罪犯。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力维护国法的威严,忠诚于党的监狱事业,做一名合格的监狱长。

监狱个人工作总结【篇9】

我国刑罚执行的现状与前瞻

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张传伟

在一定意义上说,刑事法律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发现犯罪、证实犯罪、定罪量刑和刑罚执行,所以,定罪量刑之后的刑罚执行是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①数千年来,从世界范围看,刑罚执行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一些国家刑罚执行先后出现过惩罚(报应)模式、康复模式、矫正模式等。但是,目前中国的行刑体制具有分散执行、监禁率过高、效率低下、承担了过重的经济职能等诸多特点,虽然以前曾取得过辉煌的成就,但就行刑制度来说,存在着严重的弊端,迫切需要改革。

我国刑罚执行的现状

(一)我国刑罚的种类及执行机构

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及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也叫从刑,在我国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我国行刑体体制实行分散行刑方式。行刑体制即刑罚执行权限的配置以及行刑机关之间的关系等是行刑社会化的体制保障。②刑事诉讼法、xxx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在xxx执行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未成年犯罪人,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在我国以自由刑为中心的现实条件下,执行刑罚的主要机关是xxx。死刑执行由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主要指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管制、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由公安机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由法院执行。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被假释的犯罪人由公安机关执行。由此可以看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我国具有行刑权的机关有:xxx、法院、公安机关。刑罚执行主体的多元化导致刑事执行工作的分散与不协调,我国行刑体制的现状严重制约着社区刑罚制度的适用力度,宏观统筹较差。其中,在我国实行重刑主义的现实情况下,xxx负责执行的监禁刑,是目前我国刑罚执行的中心。

xx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xxx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从此,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主导下,21世纪的中国刑罚制度又增加了社区矫正的新鲜血液,给暮气沉沉的中国刑罚执行界带来了一缕春风。

我国刑罚刑罚现状,今天,我们主要就xxx监禁行刑现状和社区矫正现状展开讨论。其余的刑罚执行,如死刑的执行、财产刑的执行、驱逐出境的执行等,限于时间关系,我们不予讨论。

(二)我国xxx监禁行刑的现状

监狱个人工作总结【篇10】

对于我来说,去年的工作是极具挑战性的。作为一名监狱管理人员,我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时,始终将安全、管理和教育三个方面紧密结合。我本着对待每个犯人都是一个有尊严的人的工作态度,致力于营造和平、稳定、秩序井然的环境,彻底完成了我的年度工作任务。

1. 安全方面

在这个方面,我做了很多工作,让犯人了解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这个动作是有必要的,因为犯人们不理解这个话题的重要性。我着重关注了拒绝服从管理、违法犯罪等危害监狱安全的问题。我多次与职工们进行讨论,开会和交流,共同研究、探讨各种安全方面应对措施。我们制定了一些行动计划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讲座。此外,我还引进了一些先进的监狱安全管理技术、设备和手段,加强了监狱安保设施的改善,保证了囚犯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安全,让他们心态更加平衡,尽可能和平相处。

2. 管理方面

在监狱管理方面,我严密执行规章制度,对偏离规定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纠正,有力促进了狱内的良性发展。我一直强调法制观念的培养和落实,推行民主、制度化、法治化管理,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事,加强道德教育为副线,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维护监狱的稳定和正常运行。与此同时,我还加强与外部机构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协商办好各项业务,健全犯人再教育工作体系,建立了完善的监狱管理运作机制,切实开展物质保障、文化熏陶、卫生保健等工作,保障犯人生活的优越和规范。

3. 教育方面

监狱教育重在思想教育,我注重开发犯人的心灵、提高素质,加强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辅之以积极的心理疏导和谈心服务,有效调控犯人心态,增强自我管理的能力和素养。我引进适当的互联商业技术教育手段,增强在互联网时代的犯人教育的热度,争取政策的支持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我在教育方面注重与职业化教育结合,不断摸索、探索新的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打造监狱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为犯人的重返社会和改造奠定良好基础。

总而言之,我的年度监狱工作总结涵盖了三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即安全、管理和教育。我以高标准、严要求、从无到有的心态和作风,不断改进,用心去做,努力去实现我工作的目标。虽然,这一年的工作中也存在了不少问题和挑战,但是,在我的坚强抗压和踏实工作的带领下,我们终究是圆满完成了任务,为犯罪教育改造提供了一份合格、可信的答卷。未来,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精进工作,为犯人社会化做出更加杰出、卓越的贡献。

监狱个人工作总结【篇11】

xxx刑罚执行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的思考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xxx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确保稳定的主要任务。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势必对xxx工作提出新的要求,xxx治理也就当然地存在着如何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问题。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确保稳定三者相辅相成、息息相关,笔者以xxx刑罚执行如何进一步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切入点,就xxx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出一些想法。要完善法律规范,真正实现有法可依;要转变执法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提高专业化程度,保证制度的正确执行;要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做到阳光执法。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依法治国刑罚执行公正执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xxx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和改造罪犯的任务。同时,维持xxx的安全稳定又直接影响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大局。国家治理现代化势必对xxx工作提出新的要求,xxx治理也就当然地存在着如何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问题。作为一名在xxx工作十多年的人民警察,笔者仅通过此文,以刑罚执行工作如何进一步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切入点,谈谈本人对xxx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的一些思考。

一、xxx刑罚执行的性质

《xxx法》第二条明确了xxx的性质,xxx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xxx内执行刑罚。

xxx的性质很明确,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那么刑罚执行的性质呢?对于xxx的刑罚执行权属于司法权还是行xxx,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刑罚执行是整个司法活动的最后一环,其属性是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一部分。有的教授则认为,行刑是一种司法行政活动,因而行刑权属于行xxx的范畴。笔者认为两种观点的存在恰恰说明了,xxx刑罚执行兼具司法和行政的双重特点。xxx刑罚执行兼具司法和行政的双重特点就决定xxx在思考如何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要从刑事司法和依法行政两个方面出发,充分考虑如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刑罚执行作为一个整体是刑事司法的最后一环,应当属于司法权的延伸。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xxx通过限制罪犯人身自由执行刑罚,使得刑事判决得以执行,没有xxx的刑罚执行,刑事司法的侦查、起诉、审判都将落空。很显然,从这个角度上讲,刑罚执行属于司法权的范畴。同时,xxx的刑罚执行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整个刑罚执行过程中,xxx都在行使着管理罪犯的权力,这一权力具有行xxx的特征。例如,法定性、主动性、专属性、单方性等等。此外,xxx的组织管理架构也体现了xxx刑罚执行活动的行政性质。

二、xxx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确保稳定。一方面,xxx的安全稳定是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稳定,其他工作无从谈起;另一方面,xxx虽然是相对封闭的,但是xxx的安全稳定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没有xxx的安全稳定,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也得不到保障。xxx发生脱逃、暴狱等事件会给社会稳定、和谐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xxx内的每名罪犯又联系着社会上的一个家庭,他们的稳定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也是可想而知的。因而,xxx在国家治理中还肩负着确保一方平安,服务于整个国家、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作用。

(2)惩罚犯罪。通过刑罚执行真正惩罚了犯罪,才能使正义得到伸张。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而xxx的刑罚执行工作又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环。没有xxx的刑罚执行,社会公平正义就无法保证。完成好惩罚犯罪的任务不是简单执行法院的刑事判决,应当认识到采取刑罚手段是国家治理过程中,不能通过其他法律手段调整时所采取的必要手段。只有在必须使用刑罚时,xxx才能也必须要承担好这一职责。因而,xxx的任务还包括如何通过合理运用减刑、假释措施,使得真正认罪悔罪的罪犯能够早日回归社会,使得有限的行刑资源应用于更有需要被关押的罪犯,这也正是xxx公正司法的体现。

(3)改造罪犯。xxx通过管理、教育、劳动等多种手段对罪犯实施改造,使罪犯能够认识到自身犯罪的社会危害,体会到失去自由的痛苦,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提升文化水平,学习谋生技能,最终能够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全社会广大公民的参与,罪犯作为公民,当然也要参与,这个群体理应成为促进全民守法的重点关注对象。罪犯在服刑期间或许很难直接参与社会事务,但罪犯终将面临刑满释放、回归社会。改造好罪犯,让罪犯回归社会后能融入社会,是xxx在国家治理中的应有职责。

三、xxx工作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考

(1)要完善法律规范,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依法治国首先要完善法律体系,有法可依不是有法律就可以了,法律要是良法,要可操作,可执行,试问一个不具操作性的法律,执行力如何保证。要实现xxx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首先必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作为执法的依据。应当看到,目前xxx法律规范体系中还有许多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一是法律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如罪犯的减刑、假释要求罪犯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到目前为止,关于认罪悔罪始终没有一个可以执行的操作标准,虽然xxx也一直积极搞认罪悔罪的评估,但是笔者认为由这方面的上位规定是有缺失的,xxx在认定罪犯认罪悔罪程度存在很大难度。二是法律制度于理相悖。一方面对比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都要求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少数罪犯因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获得减刑),但是对假释比减刑增加了“没有再犯罪危险”的法定条件;但是另一方面,法律对罪犯回归社会以后又规定假释对象纳入社区矫正,而减刑罪犯回归后却少有监管。据此逻辑,也就是“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罪犯,必须要接受监管,接受矫正,而没有作出“没有再犯罪危险”判断的罪犯不需要监管和矫正。再者,要求xxx或法院对罪犯做出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判断,事实上也是勉为其难,对社会上的公民要作出没有犯罪危险的判断也有相当的难度,何况是对一名已经犯罪,正在服刑的罪犯。再者,罪犯释放后是否会重新犯罪,社会环境也是重要因素,要xxx或是法院做出这样的判断,未免有些不切实际。因而,从立法层面上,应当要修改不符合法律精神和实际要求的法律制度,细化完善不具操作性的法律规定。

(2)要转变执法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转变执法理念,正是行刑文化走向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当前社会上,相信重刑主义、刑法万能在xxx和社会上仍有一定市场,很多人包括一些xxx民警,认为对待罪犯就要严格、甚至严苛,不能宽容。笔者认为这样的观念实际上与依法治国是不相符合的。在转变执法理念过程中,应当尽量让民警接受刑法谦抑的精神。具体说,就是刑罚应当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宽容的适用,即能不用就不用,能用轻刑就不用重刑。刑罚的执行要公正、人道、宽和。要避免片面突出惩罚、人为扩大“刑罚之恶”,要注重刑罚的教育功能,实现行刑人性化。“刑罚是一种必要的恶”,本身具有很多的局限性,之所以要用刑罚,主要目的是以“刑罚之小恶”防止“犯罪之大恶”。因此,当我们运用这一“小恶”时,应当采用审慎的态度,否则刑罚这一“小恶”有可能因为执行中的不当而转化为一种“大恶”(导致罪犯再犯罪的原因之一)。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仅仅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是不够的,还需要刑罚执行人员以刑法谦抑为根据,以宽容的、令人信服的方式来教育和引导罪犯,以取得最好得刑罚效果;另一方面,当严则严。对于严重刑事犯罪,要坚决打击,毫不手软,要确保xxx的刑罚执行切实起到惩罚犯罪的威慑作用和改造罪犯的引导作用,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有机结合。对于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应当从严管理,从严控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近年来,xxx执法还是存在许多执行刑罚中当严不严、失之过宽的问题的案件,比如社会影响相当恶劣的“张海案”。因而,当严则严还是有必要强调的。同时,刑罚执行还要公正严明,对所有罪犯一视同仁,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任何罪犯,任何人犯罪都必须受到惩罚和改造,任何罪犯不符合法律条件,都不能获得减刑假释。

(3)要提高专业化程度,保证制度的正确执行。一是要提高民警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程度。人民警察是xxx管理、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的组织实施者。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需要xxx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人民警察队伍。要强化民警的专业分工,看守型和矫治型的民警要有区分,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提升xxx民警的专业素养,用职业化、专业化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要坚持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做到处处事事时时依法管理服刑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才能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二是要有执行制度的程序保障。xxx在将法律规定的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有程序的保障。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保障,法治的实现首先体现在规范、良好的程序上。执法工作需要有严密的工作流程规定,要明确、具体、便于操作,还要确保做到无缝衔接,环环相扣,程序和流程越细化、严密,就越能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和不统一。最近司法部修订了减刑、假释的程序规定,实际上也是在这方面的努力,xxx在完善程序规定,强化制度执行上正是应当抓住减刑、假释提请等重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