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之前早预防,灾害来了少伤亡,预防灾害应对灾害是我们应该付出的努力。应急预案需要定期检查确保更新和完善,更新和审查应急预案是应对灾害风险的有效手段?为您提供迷你句子网编辑整理的以下最新有关“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的范文,如果有需要请参考本文希望你喜欢!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1】

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建筑工程的普遍增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问题愈发凸显。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变得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以期提高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水平。


一、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火灾是建设工程中最常见的安全事故之一,一旦发生,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而构建一套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则是防范火灾事故、减少损失的关键环节。消防应急预案能够帮助工程管理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科学、有序地组织人员疏散、灭火和报警,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工程和人员的危害。


二、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要点


制定一份完备的消防应急预案,需要考虑以下几个主要要点:


1.明确责任和组织体系:预案中需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建立起完善的组织体系,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同时,还需要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行动。


2.火灾防控措施: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火灾预防措施。例如,对于高层建筑,应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检修;对于危险品储存场所,应加强储存环境的监测和管理等。


3.疏散和自救措施:明确各类人员的疏散路径和疏散时间,并定期进行疏散演练,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安全迅速地逃生。还需要提供适当的自救设施,例如灭火器、灭火器等。


4.报警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明确的报警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如何正确使用报警设备、如何通知执法部门以及如何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等。


三、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实施和管理


制定一个完备的消防应急预案只是第一步,实施和管理才是关键。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每一个人员都了解预案内容和操作流程,并熟悉相应的应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预案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检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并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应的修订。


四、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意义


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不仅能够提高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害,还能够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同时,它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应急预案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通过良好的制定和实施预案,才能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因此,建设工程的相关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以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建设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2】

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子女成长成才奉献爱心,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文化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xx大”报告提出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的目标。

2、内容:免费招收面临高考、有一定艺术基础,有意报考艺术院校的困难家庭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包括外来民工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城市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孤儿等,(美术、声乐各10名),由知名艺术家执教,集中组织开展为期4至6个月的考前强化培训,帮助其顺利考入艺术院校,增强他们在社会中的竞争能力,从而受益一生。同时寻找没有配备艺术教育师资的外来民工子弟学校为受助学校,让更多无缘接受艺术培训的少年儿童有平等的获得艺术教育的机会。报名热线设在台州晚报。

2、内容:随着报名人数的逐渐增多,市文联联合媒体发起献爱心活动。一是发动爱心使者。广泛发动台州市广大艺术家捐献书法、美术、摄影、工艺美术等艺术作品,以奉献爱心捐品的形式参与爱心行动。同时发动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爱心拍卖,以认购爱心捐品的形式参与爱心行动。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支持“艺术希望工程”。二是举办爱心拍卖。组织开展爱心作品拍卖会,拍卖会上穿插书画家现场创作、歌唱家现场献唱、企业家现场发言、受助生现场答谢等内容,对慷慨解囊,踊跃参与拍卖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颁发“爱心使者”荣誉证书,充分调动参与者的热情。

2、内容:举行公益班开班仪式。仪式上,主办单位对为艺术中心成立捐献爱心的单位或个人颁发 “艺术希望工程爱心使者”捐赠证书等荣誉称号。各主办单位也捐款捐物,以不同的方式支持艺术希望工程。市文联组建台州市文艺志愿服务团,对受助学校和受助学生开展免费艺术培训。

2、内容:“艺术中心”公益班学员经过4个月的强化培训,在艺术名师的指点下,艺术素质得到提高,部分学员报考艺术院校取得可喜的成绩。艺

术中心将通过公益班学员美术作品展览和专场音乐会的形式,大力宣传学员的艺术成果。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3】

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提高**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有效防控本市在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全面落实项目参建各方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证施工现场各类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工程项目部根据北京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机制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编制本方案。

二、开复工安排、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计划

(一)开复工安排

X年X月X日,本工程按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开展自查,自查结果合格,建设单位已签署《施工现场复工自查承诺书》并在线提交至X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计划X年X月X日开复工。

(二)管理人员计划

本工程计划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共XX人,进场时间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分X批次进场。

(三)劳务人员计划

本工程计划现场劳务人员共XX人,进场时间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分X批次进场。

三、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指挥部

项目建立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总指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建设单位牵头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支持。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具体实施工作,并统筹各分包单位协同管理。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项目各分包单位负责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1.建设单位职责

(1)对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开复工前的健康检查、开展防疫教育、提供防疫物资,做好开复工和开复工后的本单位的防疫管理工作。

(2)开复工前,牵头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3)组织监理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劳务人员的复工组织情况进行了解,根据实际情况筹措人员,准备开复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防疫物资的储备情况、现场的安全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抽查。

2.监理单位职责

(1)对监理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开复工前的健康检查,开展防疫教育,提供防疫物资,做好开复工和开复工后的本单位防疫管理工作。

(2)开复工前,履行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3)配合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和劳务人员的开复工组织情况进行了解,根据实际情况筹措人员,准备开复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防疫物资的储备情况、现场的安全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抽查。

3.施工总承包单位职责

(1)对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统筹管理,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编制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各分包单位进行管理,明确各分包单位的疫情管理职责,明确疫情防控岗位及人员,组织复工物资和人员,落实开复工疫情管理措施,完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做好疫情预防、应急处置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社区(村)报到,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报送机制,设专职卫生员、信息报告员,对接属地社区(村)、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确保施工现场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2)开复工前,履行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4.分包单位职责

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对出现的疫情防控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

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具体实施单位,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并按工作需要设立协调工作小组,包括体温检测组、消毒防护组、生活保障组、安全监督组、技术保障组、信息报告组,各组分工协作进行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工作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兼任,副组长由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兼任,其他各协调小组由项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四、疫情防控措施

(一)人员进场管理措施

1.对入境来京人员,实行闭环转运管理和14天集中观察,在观察期满、核酸检测合格进入施工现场后,并做好7日健康监测。

2.对中高风险地区返(来)京人员,加强信息监测、远端筛查和闭环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前要进行14天居家或集中观察,实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3.对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严格落实14天集中观察措施,在观察期满、核酸检测合格方可回到施工现场,对确诊治愈出院患者,再进行两周的健康监测和跟踪随访。

4.对其他地区进京人员和京内流转人员,需查验“北京健康宝”显示为“未见异常”,检查其14天内活动出行轨迹是否涉及中高风险地区,出行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按照人员进场管理措施第2条要求进行管理。

5.施工现场人员按照单位类别和重点岗位分别建立人员管理花名册,包括建设单位人员、监理单位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分包单位人员、重点岗位人群和来访人员。重点岗位人群包括施工现场从事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保安等工作的人员,以上重点岗位人员应按要求做到100%核酸检测。

6.各单位对疫情期间其员工、工人的落实防疫措施行为负管理责任。进入施工现场前,各单位应及时与相关人员签订疫情防控手册告知书,有关人员与所属公司(队伍、班组)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7.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人员名册的汇总管理。各单位应及时将人员花名册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并及时做好人员进、退场情况更新。到访人员登记造册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

8.工人进场后由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疫情防控教育,经过分散分批考试合格后进入生活区。

9.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京建法〔20XX〕2号),严格实行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加强人员进、出场管理,在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中及时真实填报相关合同及分包企业信息,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施工现场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工种、籍贯、住址等)和考勤信息。

10.外来到访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应上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组,经同意后,检测体温、查验“北京健康宝”及14天内活动出行轨迹均无异常后进入。

(二)封闭式管理措施

项目施工现场采用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全封闭管理。对于生活区与施工现场相对独立、且距离超过1公里以上的工程,总承包或分包单位采用专用车辆统一接送工人上下班,并在接送点地面画1米间隔线,由保安、专职卫生员、分包管理人员组织工人有序进出场并做好测温登记。对于生活区与现场集中布置的工程,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制度,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严控人员出入。确需外出的人员必须填报外出申请表(内容包括:事由、目的地、交通方式、出发及预计返回时间等),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外出。

对于在本市有其他固定住所的项目管理、施工等人员,应尽量减少进出项目的频次。进出项目时,严格按照本章第(一)人员进场管理措施第4条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三)生活区管理措施

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导则》及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市住建委印发的有关文件要求。

1.生活区严格执行封闭管理要求,由体温检测组负责查验“北京健康宝”和测温登记。对外来进入生活区的人员,体温检测组应查验“北京健康宝”是否为“未见异常”状态,并检测记录体温。“北京健康宝”或体温异常的人员不得进入生活区。对已进入生活区的人员,体温检测组应每人每天不少于2次体温检测,早上离开生活区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一次体温检测,晚上进入生活区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建立每日体温检测台账,体温检测组的当日检测人员签字确认。对体温异常的人员,体温检测人员应按流程立即上报项目部,项目部立即安排专车送至指定发热医院,并对接触人员进行隔离,同时向属地政府疾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生活区人员居住按照进场批次、进场时间、来源地、工作单位、专业分工、作业区域等实施分片划区管理,分时分区域安排居住并实时动态调整,减少新老人员入场交叉带来的风险。

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保安等重点岗位人员应与其他工人分开居住,减少人员交叉风险。

2.生活区的消毒与通风等工作由消毒防护组负责。生活区宿舍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应保持室内通风,每天上下午至少各两次,每次30分钟,每天保持宿舍内卫生整洁、及时消毒。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6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5米。单面布置用房的,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双面布置用房的,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米,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宿舍内床铺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得低于0.3米,尺寸不小于1.9米×0.9米,层数不得超过2层,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米。

每日对宿舍、隔离区、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等重点区域等公共区域进行零死角消毒处理,每日进行不少于2次的预防性消毒,消毒方法参照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洗漱间、淋浴间等实行错峰制度,项目合理调整各分包单位的洗漱时间,由各分包单位卫生员组织洗漱工作。

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食堂、卫生间、洗漱间、淋浴房等区域进行除“四害”(蚊、蝇、鼠、蟑)灭杀行动。

3.生活区实行垃圾分类管理由生活保障组负责。集中供餐区域、宿舍区域、公共场所区域等设置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防疫物资专用回收桶,防疫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别运输和消纳,确定专人负责。

4.生活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由安全监督组负责。安全监督组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疫情防控教育工作,提高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个人防护意识及有效性,减少集中会议开展频率,尽量采取视频会议。工人教育、施工过程中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叉施工和人员聚集。

5.严格口罩发放、回收管理制度。由项目部生活保障组设置专人负责每日口罩发放、回收。各分包单位专职卫生员根据进场人数按每人每日1个口罩提前一天领取,并做好登记,在体温健康监测同时进行口罩发放,做好发放记录。一次性口罩失去防护效果时需及时更换。更换口罩后,废弃口罩用一只手捏口罩内侧,将口罩左右对折三次,不接触污染面,将耳畔橡皮筋拉开,缠绕口罩俩三圈,放入密封袋内,统一放进防疫物资专用回收桶。项目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专职卫生员每日领取口罩时,同时将前日废旧口罩交由专职卫生员统一回收并消毒(不低于90℃热水浸泡30分钟),并按相关制度处理。

(四)办公区管理措施

办公人员尽量分散,原则上每间办公室不超过3人,间隔保持1米以上,办公期间佩戴口罩,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对办公区、宿舍、门卫室、会议室、卫生间淋浴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2次的预防性消毒,每日通风2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宿舍标准不得低于工人生活区宿舍标准。

(五)食堂管理措施

1.工程项目设食堂,炊事人员健康证、培训证等证件齐全并悬挂在明显处、核酸检测合格。餐厅服务人员必须全部佩戴智能体温计,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口罩。

2.厨房每日早、中、晚由消毒防护组负责各消毒1次,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3.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生活区及现场周边由安保人员监督、管理。食堂购买的原材必须具有可追溯性,并形成购买记录,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制作违法违规食品和高风险食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

4.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配备排风和冷藏设施,设置隔油池。污水应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未接通市政污水管道的,污水应排放至化粪池,并保证定时清运。食堂制作间的炊具生熟分开,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食堂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理。

5.食堂宜采用物业化管理,每个餐饮档口用定型化防护隔离出通道,在地面设置1米线,工人用餐采取排队领餐形式,每日由项目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有序组织劳务工人按照1米线排队领餐。施工人员食堂应设置就餐桌椅,宜按照错峰就餐原则,每10人配置1张4人就餐桌椅。

6.食堂应采取食品留样制度,留样时间不得低于48小时。

7.食堂应有灭鼠灭蝇措施,食堂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6米的防鼠挡板,厨房操作间排水口应有防鼠措施。

8.施工单位应在食堂内张贴防疫宣传材料和就餐注意事项,由安全监督组监督就餐人员餐前洗手和口罩佩戴情况。

(六)特殊位置管理措施

1.生活区设置正常生活区、集中观察区和应急隔离区,各区域要严格分开、独立设置、保持必要安全距离,标识醒目、封闭管理、分级别采取防控措施,严禁人员跨区域流动。具备条件的项目应为集中观察期人员提供统一的特定颜色工服或马甲,人员信息应在项目现场进行公示。

2.应急隔离区内按照每50~80人设置一间隔离间。隔离区应配备隔离人员正常生活基本设施,保证人员饮食、饮水安全,饮食采取集中配送,单独用餐。隔离间内应设置独立的卫生间,配备淋浴设施。隔离区内产生的废弃物需统一放置,经全面消毒后集中清运。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者应转入应急隔离区的隔离间内,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

3.安全监督组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食堂、厕所、茶水间、淋浴房等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按照相关防控指引做好防控工作。

(七)施工部署及物资进场管理措施

1.项目需提前计划当日作业面施工内容,尽可能提供多的工作面,现场施工尽量做到分散施工、不扎堆。作业人员施工作业时距离尽量保持1米距离,需沟通时尽量用手机、对讲机等无线设备进行沟通。需要两人以上配合施工的,严格做好防护。特别是需要在密闭空间内配合施工的,施工前后做好通风、消毒措施,并重点观察工人的身体状态。

2.对于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施工物资、生活用品等的进出场车辆及随车人员,查验随车人员的“北京健康宝”及14天内活动出行轨迹、检测体温,无异常状况即可进入施工现场。装、卸车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全程按要求佩戴口罩,司机尽量不要下车走动。装、卸车结束后,司机及车辆立即离开施工现场,消毒防护组随即做好有关区域消杀处理。

3.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施工物资、生活用品等的进出场车辆及随车人员,项目部不得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确需进入现场的,需报项目施工现场防控指挥部评估防疫风险,履行中高风险地区施工物资和人员进场审批手续,随车人员应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正常报告。装、卸车结束后,司机及车辆立即离开施工现场,消毒防护组随即做好施工物资和有关区域消杀处理。

(八)防疫物资保障措施

项目部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制度,随时作好自身防疫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并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项目应加强疫情防控个人卫生宣传教育,加强施工现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培训。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识健康宣讲,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将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指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要求从业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口罩,为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源,用过的口罩切勿随意丢弃,须装入专门垃圾桶。正确使用和储存消毒液、消毒设备等防疫物资。

(九)个人防护措施

1.减少外出。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2.勤洗手。在制备食品之前、期间和之后,咳嗽或打喷嚏后,,饭前便后,手脏时,立刻用肥皂、含有酒精的洗手液和清水洗手。

3.戴口罩。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

4.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不少于2次,每次20-30分钟。户外空气质量较差时,通风换气频次和时间应适当减少。

5.劳逸结合。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产生过度疲劳,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6.提高警惕。如果出现发热(大于等于37.3度)、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五、其他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项目部信息报告组应与属地政府、防疫、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信息报送工作联络机制,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畅通,保证重要信息的及时传送。

(二)后勤保障

项目部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制度,随时作好自身防疫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并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

(三)应急队伍保障

项目部组织以管理人员及各施工作业人员为主的防疫保障队伍。随时准备执行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突发应急任务。

(四)资金保障

项目部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并随着防疫工作的展开,提前做好资金的准备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

六、应急处置

当本工程出现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应急情况时,应按照《工程施工现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见附件)进行处置。

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是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使命。我司在XX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并逐级审批通过复工后,一定要清晰的认识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为了保证参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新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XX有限公司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做好人力、物资、技术准备工作,在项目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疫情病例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故风险。

(二)编制依据

1、XX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

2、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3、应急总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

4、公司相关通知、要求。

(三)工作原则

1、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2、控制人流,积极防控。全面排查原务工及新入场人员,在人员排查中特别注意疫区人员的检查及健康监测,建立健康档案,如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指定医疗医院。临时进场人员必须体温检测并登记备案,入场后限时退场,严禁在工地留宿。

(四)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XX建设项目

2、适用对象:XX项目中发生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应急救援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

2、工程地址:XXXXXXXX

3、建设单位:XXXXXXXX

4、勘察单位:XXXXXXXX

5、设计单位:XXXXXXXX

6、施工单位:XXXXXXXX

7、监理单位:XXXXXXXX

8、质量安全监督单位:XXXXXXXX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项目用工人数约XX人。

三、风险与分级

(一)风险分析

1、新冠肺炎定义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2、一般症状

(1)一般症状:一般症状有: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甚至可无明显发热。

(2)严重症状有: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愈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3、与流感症状的区别

流感症状主要表现为发热、头痛、肌痛和全身不适,体温可达39~40℃,可有畏寒、寒战,多伴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可有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颜面潮红,眼结膜充血。部分以呕吐、腹痛、腹泻为特点,常见于感染乙型流感的儿童。无并发症者病程呈自限性,多于发病3~4天后体温逐渐消退,全身症状好转,但咳嗽、体力恢复常需1~2周。肺炎是流感最常见的并发症,其他并发症有神经系统损伤、心脏损害、肌炎、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和脓毒症休克等。

4、传播途径

根据目前的证据,可以确定新型冠状病毒可以持续人传人。目前已经确定的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传播(打喷嚏、咳嗽等)和接触传播(用接触过病毒的手挖鼻孔、揉眼睛等)。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及空气传播。

5、潜伏期

新冠肺炎疫情的潜伏期认为是14天左右。

(二)事件分级

1、I级-特别重大新冠肺炎疫情事件

公司/项目部范围内爆发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项目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的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II级-重大新冠肺炎疫情事件

公司、项目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公司、项目部内出现1例确诊病例,或者项目部范围内出现1例确诊患者,项目部人员有与其接触史。

3、III级-较大新冠肺炎疫情事件

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疫情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人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人员。

4、Ⅳ级-一般新冠肺炎疫情事件

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疫情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公司、项目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四、机构及职责

为做好XX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XX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小组,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应急指挥部组成。紧急联络电话:XX。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项目经理、总监

成员:XX(成员应包含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劳务企业负责人、各工程班组长,分别担任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防疫、物资、食宿、宣传专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项目部的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

2、全面指导项目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8、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新冠肺炎疫情宣传及防控知识,加强病毒信息、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隔离范围等疫情相关信息搜集力度,组织进行专题学习,防止一旦发生疫情需要隔离时引起恐慌;

9、定期不定期对参建人员随机进行体温检测及信息核查,强化检查频次及力度,增强疫情防控警觉性;

10、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定时检查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对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的及时制止并限时整改。

(二)应急办公室

组长:项目经理

成员:XX(自行分解落实)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处置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采购、储存、发放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保障及后期保障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8、负责隔离宿舍的划定、管理等全面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项目经理

成员:技术负责人、劳务企业负责人等(自行分解落实)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XX(自行分解落实)

成员:XX(自行分解落实)

主要职责:项负责保障足够的疫情防疫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提前规划送医路线、明确陪同人员、确诊病例后续处置流程及标准。根据项目现场人员按比例做好疫情突发处置车辆、驾驶人员、防护设施设备等的物资准备工作。一般施工现场配置车辆不得少于2辆且应保证随时处于工作状态,乘坐人员每车不得大于2人,每车配备不少于6人/次防护用品。

3、善后处理组

组长:XX(自行分解落实)

成员:XX(自行分解落实)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做好参建人员思想引导,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一旦发生疫情,党员干部应带头做好示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隔离及后续处置工作。

4、事故调查组

组长:XX(自行分解落实)

成员:XX(自行分解落实)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五、防护与送医

(一)防护措施

成立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治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日常防护全面工作,下设食宿、物资、检测、防疫、宣传专员负责具体疫情防控工作。

1、防疫专员

主要负责:一是全面排查所有人员、登记造册,各个班组长负责节后返场人员姓名、数量、行程及时如实向项目部登记。严格控制人员的外出,严格请销假制度,一律报公司审批;二是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三是建立报告制度,各个班组如出现返场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症状者,应立即隔离通知项目部及当地疾控部门;四是定期排查,每天对职工的工作区、生活区、食堂等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五是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按上级要求,实行日报制,各施工班组要将当天的情况及时报项目经理部。

2、检测专员

主要负责:施工现场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每位人员体温检测,出现高温及咳嗽症状者立即制止入场及时上报。

3、宣传专员

主要负责:一是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环境,生活区及办公区一天必须清扫三次以上,保证清洁卫生;二是做好宣传,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地方。避免去人口密集、通风差的地方;三是要注意休息,保证有充足的睡眠,提高免疫力;四是对施工队伍加强教育和监督,督促他们立即行动起来,搞好办公、食堂、宿舍的卫生,做到空气畅通,购置必须的药品,做好消毒和个人的预防工作;五是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做好宣传工作,对预防常识等进行宣传,同时教育大家要正确对待,提高自身的预防意识。

4、食宿专员

主要负责:一是项目部及生活区开窗通风(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采用自然通风,食堂采用机械通风,但必须保证通风道清洁)、废弃口罩、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二是办公室、食堂、宿舍必须定期进行消毒,一天不得少于三次,每次消毒均要做好记录,记录表格附后;三是采用分餐制、错峰用餐,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职工餐具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在餐前餐后均要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四是生活区、食堂等场所必须接通自来水,用于工人洗手,洗手处必须放置消毒肥皂或洗手液。

5、物资专员

主要负责:防疫物资发放,防疫执行人XX,相应物资采购由XX负责、发放(要求同一检测点体温检测仪不少于3个,管理人员口罩每天不少于一个,配备消毒水及酒精满足公共区域每天消毒3遍需求)。

(二)制定送医路线及备用路线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护线路图附后。

六、监测与预警

(一)风险监测

1、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冠肺炎疫情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冠肺炎疫情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2、监测方法

(1)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2)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冠肺炎疫情和普通疾病:

1)新冠肺炎疫情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3)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

(二)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三)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四)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急性传染病事件和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七、应急及响应

(一)信息报告

1、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代表处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冠肺炎疫情事件时,应急办公室需按规定向公司总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3、报告内容:项目名称、地点、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涉及范围、严重程度、可能范围、已采取的措施。

(二)应急处置措施

1、较大及以上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扩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人、病毒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中,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要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参建人员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11)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2、一般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2)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急性传染病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项目部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3)消毒灭菌。对项目部、办公区、宿舍、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项目部内禁止长期露天堆放垃圾,垃圾场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水横流。

(4)如果能做到单人居住最好,如果做不到,尽量做到和家人(同事)保持一米远的距离,另外,单间隔离的房间,东西越少越好,戴好口罩,做好通风;在隔离期间,注意多饮水。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护营养均衡。

(6)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建议使用蹲便器,每天清洁所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间固定装置、厕所、手机、健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另外,清洁可能带血、体液和/或分泌物或排泄物的任何表面。

(7)公司、项目部全体人员包含分包队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7.3℃,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酚,并进行隔离观察。

(三)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公司、项目部代表处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属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四)应急结束

在公司、项目部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八、后期处置

(一)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件损失和影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三)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四)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九、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项目部应急队伍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二)应急物资与装备

(三)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手机、微信方式进行。项目部全体均配备有手机,各执勤点配置了对讲机。

应急办公室:XX

物资领用处:XX

抢险指挥部:XX

消毒联络点:XX

(四)应急路线

1、距离最近医院

本工程最近医院为XX,距项目约XX。

2、医疗条件最佳医院

本工程附近医疗条件最好医院为XX,距项目约XX,途经XX,红绿灯XX个,用时约XX分钟,医院电话XX。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4】

工程建设应急预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在我国各地越来越频繁和普遍。然而,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设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工程建设应急预案是指在工程项目发生突发情况时,为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进行,而制定的一套预先准备的方案和措施。这些方案和措施是根据具体的工程类型,结合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编制而成的。

一、预案的编制

编制工程建设应急预案需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特点和突发事件的可能性。预案最好由专业的应急管理机构或专家组成的编写小组来编制,以确保其科学性和实用性。编制预案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已有的成功案例和其他相关行业的经验,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进,使其更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

在编制预案时,应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工程材料供应中断等。同时,还要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和特点,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应对方案。例如,在项目初期,应注重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的建立;在项目实施阶段,应针对不同的突发事件制定不同的应对措施;在项目验收和运营后,应做好相关的监测和维护工作。

二、预案的内容

一个完善的工程建设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预案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在预案的开头,应明确预案的指导思想和目标。预案的指导思想应包括对工程建设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进行的原则和方法;预案的目标应包括实现突发事件的早发现、早防范和早处置,使项目的损失降到最低,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建设。

2. 突发事件的预测和评估

在预案中,应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和评估工作。预测和评估工作应包括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种类、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应对措施的制定等。

3. 应急组织体系和指挥机构

预案中应明确工程建设的应急组织体系和指挥机构。应急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级组织的职责、权限和关系等;指挥机构应包括指挥部的设置、人员的配置和指挥决策的程序等。

4. 应对措施和资源保障

预案中应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资源保障方案。应对措施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恢复重建措施;资源保障方案应包括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准备和配置,应急人员的培训和配备,以及应急通信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等。

5. 应急演练和评估

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演练和评估的内容和方式。应急演练是预案有效性和执行能力的重要检验手段,通过定期进行演练,可以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而评估工作可以衡量预案的实施效果和应对能力,为预案的优化和改进提供参考。

三、预案的实施

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设应急预案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实施。在预案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加强组织领导

预案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相关的领导在预案实施过程中要发挥主导作用,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 做好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预案的实施需要有广泛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宣传,可以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的预案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的应对能力和执行能力。

3. 做好相关资源的准备和配置

预案的实施需要有足够的物资和装备的准备和配置。这包括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更新,应急装备的检查和维护,以及应急通信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营等。

工程建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和高效的重要措施。只有在预见到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并且准备充分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加强工程建设应急预案的研究和实施是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提高我国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的一项重要任务。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厅长(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6】

为提高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人防工程事故是指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1.4.1统一指挥原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下同)在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开展全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2分级管理原则。市人防办所属的公共人防工程发生事故由市人防办处置。各县(区)发生的人防工程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人防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本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接受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4.3信息共享原则。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人防工程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展开救援。

1.4.4分工协作原则。参与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根据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发生的事故程度,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1.5.3 较大(Ⅲ级):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1.5.4 一般(Ⅳ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为有效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成立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下同)。其组成如下:

成 员: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等单位负责人。

2.1.1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人防工程重大事故预防、救援、救助等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范围内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处置的重大决策,指挥和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3)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供技术支持。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事故处置的新闻发布工作。

2.1.2 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新闻办: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联系接待新闻现场的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等;发布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简报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疏散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人员及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的准备等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及受困、受伤人员的抢险救助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负责组织抢修因人防工程事故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抢修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以警示过往的行人车辆,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的环境污染监测、处理工作。

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确保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在人防事故发生后提供气象资料,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市人防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协调有关县区和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防办主任兼任。

监管机构由市、县两级人防行政管理部门组成。市、县(区)人防行政管理部门设人防突发事故监管信息员,各人防工程所属单位设人防工程事故预报员,形成市、县(区)、人防工程所属单位三级监管网络。各级监管机构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监管日常工作由市人防办维护管理处负责。

市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各级监管机构对所辖区域人防工程事故情况进行经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对重点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季度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对一般性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各人防工程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市、县监管机构。

各级监管机构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对监管的过程逐一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必要先期处置,根据职责和规定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尽快控制事态,维护社会安定。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各责任单位和人防工程信息预报员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市“110”应急指挥中心报警。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简化程序,直接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应急指挥部。信息报告要实行分级负责,按程序签批并做好记录,要以书面材料为主,应加盖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遇有紧急情况,可先以电话形式上报,然后补报书面材料。当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判断,并迅速成立人防突发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市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事故(Ⅲ级):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发地或相关部门紧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市政府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3)一般事故(Ⅳ级):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需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派员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应当针对其事故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安排部署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保障食品、饮用水等应急必需品的供应;

(4)依法从严惩治干扰破坏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人防突发事故发生后,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已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资金、物资、通信、交通、救援、医疗等保障行动。

根据现场的综合评估确认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在对事故救援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由事故责任单位对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赔偿,人防部门负责协调对已建工程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保险公司对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对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社会救助,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和人员,可以采取发动群众进行募捐,请求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进行救助等办法。

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人防、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人防工程事故的调查、检测与评估工作。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由市政府新闻办在经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新闻报导,并参与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人防突发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各级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抢险抢修工作所需物资储备,做到随时可以调用,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

市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人防、公安、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电力、气象等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事故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科学依据。

本预案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订并解释。

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批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应急工程建设预案【篇7】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扭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响应机制。

1.2.2互相协调、快速反应

建设厅要与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处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要承担处里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劣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厅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厅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厅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厅长

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建筑业处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城市规划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指挥部成员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职务高低递补)。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情况需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为盟市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1.2建设厅指挥部下设主管安全和质量两个办公室

主管安全的办公室:

主任:建筑业处处长

成员:建筑业处副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自治区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主管质量的办公室:

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成员: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建筑业处副处长、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盟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二)负责组建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工作小组;

(三)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

(四)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负责拟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的报告、请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县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职责,可以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

2.2指挥体系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建设厅、盟市旗县人民政府、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市、区)级建设局(建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部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应急演练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求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4.应急晌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报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Ⅲ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求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盟市、旗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自治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由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研究处置对策,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

(4)由建设厅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部署。必要时派出建设厅工作组指导抢险求援和事故调查工作,选派专家对盟市、旗县处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对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专报。

4.3事故报告

1.3.1报告程度

(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地方部门可直接报至建设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级应急指挥部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3.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贵人、项目负贵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5)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新闻报道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建设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事故调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2.1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负责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里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厅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指挥部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里,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2.2盟市、旗县应急指挥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的供给

6.3宣传培训与演练

6.3.1宣传

各级应急指挥部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3.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6.3.3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定期举行演练,以检脸、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7.附则

7.1名词术语的说明

7.1.1本预案中的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墓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属于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7.1.2.本预案中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厅、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和各旗县建设局(建委)。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厅负责管理与更新,由建设厅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应急指挥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自治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建设局(建委)根据本预案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建设厅及时组织修订。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7.4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