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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篇1】


2020年救助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引领,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强干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我站共接待求助人员合计人次,其中:站内救助人次,站外救助人次。救助危重病人和精神障碍患者送定点医院治疗人次,我站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4日,宁乡市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1月27日,在我站设置了接收湖北回来人员定点医学隔离场所——八一山招待所。我站全体工作人员坚决服从局党组的统一调度,为疫源地人来宁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同时,对入站求助人员详细询问记录行程轨迹,发现来自疫区或接触过疫区人员的及时上报;对经排查核实可接收入站的受助人员,进门必须先洗手,为其做好随身物品的消毒处理工作;对滞留在站受助人员每天检测两次体温,并做好详细记录;对站内救助功能区每天早晚消毒两次;为确保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双安全,全体人员上班进站前进行体温检测,没有发热症状才能进站上班,工作期间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接待受助人员时必须使用一次性手套;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严格落实防护措施;排查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有无与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站内工作人员上下班通道和受助人员、湖北来宁人员进出通道进行分开。八一山招待所自设立到解除,先后有16名湖北来宁人员(含2名刑满释放人员)平安隔离。

(二)全心保障日常救助规范有序

一是强化站内管理,提升救助水平。疫情防控期间,站支部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增加干职工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干职工思想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有责任、有目标,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二是抓好安全工作,保障人员安全。站内每次召开会议,都将安全工作作为重要议程。为了加强对受助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入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全站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值班期间专人进行巡查,确保站内受助人员人身安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进行反复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在住人员的安全。三是做实救助工作,确保有序运转。救助站严格按照民政部文件要求,以“关爱型救助,人性化管理”为理念,规范管理,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救助服务,在今年长沙市的“平安建设”测评和救助管理机构第三方评估中获得了一致地高度评价。

(三)全力开展“寒冬送温暖”和“炎热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

2019年11月27日至今年3月15日开展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今年7月13日至9月30日开展了“炎热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11月23日又启动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我站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共出动救助车辆545车次,出动由救助站工作人员和外展社工、志愿者组成的联合劝导组974人次,共计劝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253人次,其中劝导入站27人,护送41人返乡;发放救助棉被92床,衣物68套,食品、药品3425袋、盒,鞋子107双;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通过《中国社会报》《长沙晚报》《今日宁乡》、宁视界、魅力湖南、掌上长沙、宁乡文明网发布宣传信息13篇;在城郊街道、菁华铺、新山社区、汽车南站、南芬塘村、枫木桥村等开展主题活动8场。一是争取领导重视。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到各街道、乡镇和相关科局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措施,形成了责权清晰、运转有力的组织领导力量。宁乡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国和局主任科员喻湘波多次带队参与街面巡查。二是夯实救助平台。设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微信群,构建“救助管理站为中心,街道、乡镇、村(社区)为主导,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联合参与”的工作平台,形成县(市)、街道、乡镇、村(社区)相结合的立体式、全方位救助网络。三是凝聚救助合力。街道、乡镇、村(社区)按照职责,对本辖区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报告并帮助、劝导其主动求助;救助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联系拾人拾物公益平台志愿者轮流在重点区域开展巡视督查;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配合,形成了民政牵头、部门配合、乡镇(社区)参与的强大工作合力,有力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有序推进。四是严管重点人员。救助站对全市易走失受助人员逐一摸排,建立台账,开展回访,督促所在乡镇(街道)及其监护人把受助人员管控起来,防止其外出流浪。

(四)全面布置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5月7日下午3时,由宁乡市民政局牵头组织,来自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市监局、市财政局、市妇联等11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拉开了宁乡市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序幕。5月12日,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救助站领导到我站调研,对我站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意见,我站对照自身工作实际,一一对标,认真梳理,将以这次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之机,加强对救助管理工作宣传引导,宣传党和国家对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扶弱济困、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同时,严格按照“八落实、八严禁”工作要求,积极履职尽责,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强部门协作,群策群力,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全意举办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

为全面贯彻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全省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的通知》(湘民办函【2020】9号)文件要求,我站联合拾人拾物公益平台于今年6月19日开展了“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兜底职责”为主题的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

此次活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快手等传播渠道作用,采取发放《至宁乡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救助引导卡、救助宣传册等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重视和关怀以及救助管理工作成绩,宣传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宣传近年来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的情况,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情况和反对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庇护情况,全方位展现救助理念与政策内容,传递救助管理工作正能量。通过多途径宣传救助法规政策、救助原则和工作定位,提高救助政策公众知晓度,通过多媒体渠道,全方位展示救助理念和政策要求,展示近年来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成果。《今日宁乡》和“宁视界”等全程予以报道。 

宁乡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篇2】

    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s0100    一、救灾救济工作    2004年我市范围内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内涝、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病虫等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67058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8%,绝收面积102885公顷,占受灾面积的39%;受灾人口371922人,占农村人口的5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98人;倒塌和损坏民房1357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05万元。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2004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3.86万个,实施政府救助12.9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下,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了1处示范性“慈善爱心超市”,对市区特困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救助。目前,也已经建立慈善超市,其他县的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可望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处或多处慈善超市。为配合慈善超市的启动,全市认真开展捐助月活动,共接收捐款0.92万元,物资4万件。此外,由于积极争取,得到省厅3个项目22万元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一)强化和规范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城市低保规范服务年”活动。今年2月份修订出台《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将保障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员6582人,停发5685人。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在媒体上公布了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举报信访,没有因工作失误越级上访问题。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三)切实提高低保水平。按省的有关要求,将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项利民行动、办好26件实事”实施方案。经过大量的调查测算、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目前为市区150元、县127元、其他县市120元),平均上调了17%。同时还实行了分类施保,各地对重残、重并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10%-20%低保金的照顾。    (四)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按省统一部署,于5月中旬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据调查,全市低保人员中患大病和常见病人数分别为4203人和1530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5.4%和20%,因病致贫人数为3518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45%。为进一步推进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篇3】

社会救助个人年度总结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加速,不少人的生活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有些甚至已经陷入了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救助在保护弱势群体和缓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不少地方机关和社会组织纷纷举起了援助的旗帜,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支持。以下是针对某年度社会救助工作的个人年度总结。

一、工作概述

本年度是我们社区工作中关于社会救助方面的重要年份。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共收到了318名居民的求助申请,并且有277个申请得到了通过,数额共计16万元。

二、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需要的人们,我们采取了以下有力措施:

1.建立社会救助平台。我们在社区宣传栏设立了社会救助专块,公布了申请方式及联系方式。同时,我们还设立了专人负责审核、审核结果的录入及反馈,人性化管理,便捷操作,确保居民可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救助。

2.强化电话咨询渠道。对于有求助需求的居民,我们在宣传栏中公布了救助热线。实行24小时不间断接听,确保大家可以随时拨打电话。

3.设立救助基金。我们在社区中设立专门的救助基金,用于专项援助困难群体的人们。在过去一年中,我们累计收到捐款12万元,所有捐款均用于帮助有需要的人们。

三、实施成效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的社会救助工作在本年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1.实现救助经费用途阳光化。我们对每一笔救助资金进行了台账的详细记录,让居民看到透明化监管的过程,充分增强了居民对我们工作的信任程度。

2.帮助有需要的居民尽快度过难关。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共向84名有需要的居民提供了社会救助,其中包括14名老年人、25名特困人员、26名重病人、5名失业人员及14名热心志愿者。这些人因此摆脱了困境,重新看到希望。

3.提升了我们的社区形象。通过不懈的工作,我们的社区逐渐走出了一条人性化的发展之路。我们的工作全方位、全天候地服务居民,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和群众工作信任度,同时也塑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社区形象。

四、不足之处

总的来说,我们在该项工作中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

1.缺乏专业化的社会救助人员,导致救助过程的繁琐、复杂。

2.由于我们的经验不足,导致存在资金管理的不规范现象。

3.有些民间捐款的处理方式不够规范,甚至出现了错误操作。

5、改进计划

为了更好地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人力投入,提高工作效率。

2.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督导。

3.进一步广泛宣传,邀请专家学者加入社区志愿者团队,发挥尽量多社会力量援助有需要人群。

结语:

社会救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遇到困境,每一个人都需要有一双伸出援助的手来扶持。只有当我们成功地实施了这些措施,将社会救助责任真正落到了实处,才能更好地体现出社会救助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性。让我们积极投身于社会救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篇4】

1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建设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在会议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全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会议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完善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积极开展社会救助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等,扎实做好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工作。

在今年早些时候举行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有关情况政策吹风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介绍说,截至20**年11月,全国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6053.4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5%。为防止骗保、错保等问题,民政部已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制定了查询户籍、车辆、银行存款、住房保障等信息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扩大核对信息数据项,同时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加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凡是申请进入低保的家庭和个人都必须经过审核。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篇5】

一、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明显提高

根据__市民政局、__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曲民〔20_〕22号)文件精神,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在20_年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41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月人均增加19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310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135元。城乡低保提高补助标准部分,县级已经按照比例拨付配套资金520万元。

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_〕45号)文件精神,建立规范有序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城市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和“三榜公示”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_年,清理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02户175人,新增审批135户177人。20_年为6325户10763 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3615万元。二是农村低保在严格执行“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低保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按标施保工作措施。20_年为 99040户112741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1.82亿元。

三、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20_年我县两次开展了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充分认清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等不靠,并严格按照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_年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_〕35号)和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低保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把握政策、讲纪律、讲方法,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_年12月底,全县23个乡(镇、街道)共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649人,其中: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474人;停发城市低保对象175人。确保了城乡低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拥有商品房、车辆或者死亡仍享受低保、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低保对象存折滞留在村小组长手中等现象,极大地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成效逐渐凸显

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困难群众“住院难、报销难”问题,我县采取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与重特大疾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及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20_年制定完善了《__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简化了住院救助程序和手续,提高了救助标准,降低了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取消了病种限制等措施。截止11月30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困难群众 2944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00.15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925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0.04万元。同时,全额资助五保户、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农村老党员9341人,每人按120元标准代缴20_年农村合作参合金112.092万元;定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11274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789.187万元;定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1039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金72.737万元。以上定额资助参保参合和全额代缴参合费合计974.016万元。

五、五保供养稳步实施,敬老院建设有效推进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全县共有乡(镇、街道)敬老院21所、社会福利院一所。有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5254人,其中:在院集中供养1098人,社会分散供养4156人,院内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64元,分散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04 元,集中供养率达20.9%。二是20_年新申报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建设13个(其中灾后恢复重建11个;改扩建2个)。灾后恢复重建1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总面积15561平方米,总投资2990万元。目前,大桥乡敬老院正在内部装修;老厂乡敬老院、马路乡敬老院、迤车镇敬老院、火红乡敬老院已开工建设;其余6所灾后重建、新建敬老院的征地、方案等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新建上村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并已审核通过,图纸已经审核通过,地勘已经审核通过,县发改局已批复,前置审计已经结束,现正在招投标,预计12月中旬可以开工建设。改扩建新街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地勘已经审核。

六、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核报工作进一步落实

20__年我县乡(镇、街道)共有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105人。原来转由民政局核报预算的现有44人。全年为149人共计发放生活补助28.01万元。

七、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市局要求,我县的城乡低保数据已导入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人员核对、审核审批工作正有序开展,整个工作预计在1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数据量将与民政台账一致。

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按时成立

我局把建立__县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关于请求批准成立__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请示》(会民请字〔20_〕26号)上报__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经县编委会20_年9月29日研究,同意__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加挂__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核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

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年初__县人民政府转发了《__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公告的通知》(会政发〔20_〕35号)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民政部门加强与公安、住建、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了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今年来,对全县12.36万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手工信息核对,及时、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十、存在的问题

(一)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覆盖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等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基层低保工作部门人少事多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由于乡(镇、街道)没有设立正式民政机构和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二)分散供养五保人员补助标准太低。从20_年以来,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月人均供养标准都是104元。20_年1月起,农村低保a类人员月人均已经达到156元,补助标准已远远高于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由于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属“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和赡养人”的三无人员,104元的补助标准已无法有效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

(三)敬老院建设项目手续难办。由于相关部门规定多、程序多、要求多,新建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前期手续繁琐,难以办理,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四)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困难较大。因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群众多,据统计,全县尚有低保边缘贫困人口10万余人,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困难重重。

(五)我县2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均不属于事业编制,敬老院工作人员属于临时聘请人员,工资待遇无法保障,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敬老院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由于我县23个乡镇(街道)都有的金融机构只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一家,低保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形式发放,资金量大,按月发放存在一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