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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1

导语:2008年的这一年来,在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本办公室班子成员和其它同志的关怀和支持下,我牵记党的宗旨,按国家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出发,不断完善自我,加强学习,积极进取,不怕困难,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自己所肩负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2008年的这一年来,在县当局办公室带领的精确带领下,在本办公室班子成员和别的同志的关怀和赞成下,我挂念党的主旨,按国度公事员的标准严厉要求本身,从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动身,连续美满自我,加强进修,自动进步,不怕坚苦,竭力工作,较好地结束了本身所负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以下:

1、当真践行“三个代表”紧张思维,竭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对本身所分工当真的各项工作,当真当真,自动结束一是当真结束了行政法律人员法律证件的年检工作。根据省、市明传电报的要乞降安排,从XX年12月至本年3月末,对全县行政法律证件进行了年检。使全县行政法律人员都能持有效证件进行法律,确保了行政法律的严明性。二是当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允许法》进修培训工作和行政审批项目标料理工作。本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允许法》正式公告履行,为了贯彻履行好这部法律,包管行政构造依法进行行政允许行动,专门聘请了省当局法制办带领、专家来扶余传授这部法律,对全县700多名行政法律人员和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结培训和测验,并把测验作为XX年行政法律证件年检的紧张根据。经过议定对《行政允许法》的进修培训,进步了全县行政法律人员的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程度。于3月份和7月份,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两次周全细致的料理,经过议定集结查对审理,共撤除审批、承诺项目43项,最终保存审批、承诺项目133项;考核项目撤除了30项,保存45项。核实确认履行行政允许的主体38个,此中:行政构造33个,法律、标准授权的构造5个,撤除同等法的行政允许实施主体15个。三是积级做好典范性文件检察工作。

 

本年,根据省、市当局的文件要乞降县当局带领的签批定见,我参加考核了当局出台的相干典范性文件,从泉源上包管了当局抽象行政行动的合法有效。四是加强了行政法律监督查抄工作。根据年初工作筹划,7月份草拟了关于《行政允许法》贯彻履行环境的查抄关照,并以当局办公室文件式样下发到各法律部分。在9月份,同市当局法制办联合,对交通、工商、公安等部分《行政允许法》的贯彻履行环境和行政法律环境进行了集结查抄,对查抄中发觉的行政审批不按《行政允许法》要求办理,行政惩罚卷宗建造不典范、不按法律条目惩罚等相干题目,都要求法律单位当真进行整改,在必定程度上保卫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柄公。五是当真展开了行政复议工作。我本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此中不予受理2件,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2件,保持2件,撤除2件,还没有审结3件。并且,所办的案件经过议定省、市当局法制办的考核和检察都做到了合法、刚正、刚正,真正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长处。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2

    2004年在县委、县府正确领导下,机关工委指导下,我办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建设党的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党建水平明显提高。s0100    (一)以理论学习教育为重点,增强系统性和有效性。    一是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专题教育。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十六大报告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主题,把握灵魂,从牢固树立“三个代表”指导思想,坚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深刻领会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改革的战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把握党的十六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在组织学习过程中,采取了多种教育形式。    二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们党的庄严使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通过学习,使每个职工认识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尤其是对提高我们党的科学判断新形势的能力,驾驶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面的能力,有了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三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教育。通过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四个专题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干部建立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储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的基本认识,进而把握关键在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四是开展法制教育。根据我办工作特点,强化依法治国、行政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的教育,提高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的理念学习培训。    今年的学习教育工作突出了计划性和系统性的特点,做到了年度有计划、季度有要点、月度有安排,提前有通知;教育内容丰富充实,增强了学习的效果。    (二)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完善机关党建规范    一是坚持合理性和科学性原则,注重制度内容的规范。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是一个关键问题--制度建设要由原则条文、笼统规定向规范化转变,而在制度内容上,要突出针对性、具体化和科学的量化标准。如今年我们重点抓了机关的学习教育,明确规定了学习教育的组织形式、内容、时间安排、考勤考核办法,并特别提出了保障学习人员落实的钢性措施,改善了学习的环境。    二是坚持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注重制度体系的配套。作了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方面让制度涵盖党建经常性工作的主要内容。另一方面增强制度的适用性,解决制度的操作性。针对我们的基层党支部都是新组建,党务干部普遍都是新手,缺乏具体工作经验,甚至党务工作常识的特点,完善了相关的工作规范,制定了党内选举、党员发展、评优等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统一了组织发展中有关材料撰写的规范文本例文等,不但给党支部工作提供了依据,而且提高了支部工作的规范性。    三是坚持严肃性和实效性原则,注重监督制约的落实。制度和人始终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我们制定制度来约束人,同时制度又要靠人去落实。因此,制度建设在工作中就处在一个很关键的层面。在抓制度建设过程中,把着力点放在制度的执行效能上,努力由轻执行、轻落实向严肃性、实效性转变,逐步建立抓落实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不得过且过,不漠视迁就,克服随意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制度建设,规范了机关党的工作,推动了机关管理水平的进步,带动了机关党的工作上台阶,得到了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三)以党员先进性为关键点,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党要管党”,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通过党的建设,使党组织和党员在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体现先进性,带领群众前进。为此,我办党支部抓住发展和体现党员的先进性这个关键环节,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和党内生活,特别是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和警示,让党员明确自己的行为坐标,促进党员在工作中做出表率。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3

日前,法制日报刊登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对当前信访工作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信“访”不信“法”,这种情况长此以往,会冲击法制的统一权威,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因为,信访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时效等确定性要求的限制,在个案中能够突破法律的底线得到利益最大化,目前已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其结果是,原本通过书信反应社情民意的陈情制度日益演化成为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

该观点指出,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理性的看待信访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革完善信访制度,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JZd365.Com

目前,信访问题突出,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层出不穷,不能说与上访者没有关系。实事求是地讲,有的上访群众确实是因自己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但也有个别上访者,其上访目的不纯,有的甚至是通过上访实现要挟的目的,实现自己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

因此,要彻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必须要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一是要认真对待,查清问题。

对于所有上访者都要认真对待,彻底查清其上访的真正目的、要求和原因。我们时常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求我们在解决矛盾纠纷时,首先要弄清事情的本来面目,查清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的处理矛盾纠纷,也才能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不至于出现缠访闹访。

事实清楚是妥善处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清楚的事实,一味的就信访而解决信访,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对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不宜直接交给信访反映的单位或个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样的调查核实往往不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这一条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被反映单位的调查核实权。所以,建议给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以利于信访问题的彻底调查。《信访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县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本条规定可以说给了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只有查清了问题,我们才会有正确处理问题的基础。

二是依法处理,解决问题。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是要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案结事了。但我们所说的解决问题,是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是要在法律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切实解决信访反应的问题。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甚至是一些违法不合理的无理要求,我们不能简单的为了解决信访个案问题而随意突破法律政策的底线。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甚至非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纵容的作用,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这些人越闹越凶。“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以致不仅不能有效控制上访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访之风。因此,“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在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对于有关职能部门不认真解决合理诉求而导致群众上访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严处理,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是制裁违法,维护秩序。

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的,要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要满足其合法合理要求。但是,对于个别想通过上访途径,甚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上访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违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甚至越过法律底线来满足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纵容的作用,也是对遵纪守法群众的一种不公平。同时,也使得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要过多考虑上访问题而显得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同样,公民的信访和上访行为也应该受到遵重。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建立和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对于违法上访行为给予法律制裁,《信访条例》有明确规定。《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违法上访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请愿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规定,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对于个别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违法上访者,依法给予制裁,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当然,要制裁违法上访行为,必须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正当,实体处理适当。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做到治本为主,标本兼治。要抓住加强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个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4

200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十六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5

上半年以来,我办以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年活动为重点,积极创新,扎实工作。

一、圆满完成2018年度考核,做好2019年度工作谋划

完成201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按照考核评分细则逐项收集整理台账资料,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获得第1名。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名义对结果进行通报。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2019年工作实际,制发《XX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围绕“五个强化”确定了约30项年度重点工作。

二、保持依法行政工作力度

开展全市第三批先进单位评选,全市137个单位申报创建(14个市直部门、75个县直部门、48个乡镇)。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对2018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9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

三、保证政府立法工作质量

经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了《XX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19-2022年)及2019年立法计划》,确定2019年度市政府规章实施类项目1件(《XX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论证类项目4件(《XX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XX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XX市城市节水用水管理办法》、《XX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完成《XX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审查,现已进入市人大审议阶段。

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年活动

召开2018年度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重点执法活动总结会议,制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重点执法活动的通知》。通过法制监督平台,按照要求审批申领执法证申请900余个,审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82件,指出各地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对2018年度市直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144本行政处罚、许可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

五、发挥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

截至目前,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件,审查后立案处理22件,已办结13件,其中,驳回3件、维持1件、终止审理2件、责令履行1件、不予受理6件,纠错率7.6%。网上集中公开复议决定书38件。收到法院通知的市政府为被告的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7件,无一败诉案件。强化2019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工作,对属于我市《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中负责人必须出庭的八种情形,及时制发提醒函督促提醒相关单位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

六、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层层落实廉政责任。按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制定市政府法制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层次分解落实责任。二是严肃党风廉政纪律。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切实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让遵规守矩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认真开展“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等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多种形式开展廉政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听取廉政专题报告,提醒党员干部紧绷“廉政弦”。四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市委要求,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按照“三会一课”、党员集中学习等制度,每月固定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名党员必须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每月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办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

上半年各项工作虽然进展平稳,但依法行政亮点工作仍需不断推进巩固。三季度,我办将在稳步推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按照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本着年度过半、工作任务过半的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方案推进省、市依法行政考核。待省考核方案印发后,及时分解考核任务,对照考核指标逐条梳理相关工作,提出完善方案。按照市考核方案的要求,加强考核工作督促指导,按照季度进行得分通报。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指导。继续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调研,结合第三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选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

三是按计划开展政府立法工作。根据年度立法计划,开展政府立法工作。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聘任立法咨询员并切实发挥咨询作用,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配合市人大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将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作为考核重点,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加大备案监督力度,强化“会审”方式运用,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五是推进部门和基层执法机构法制员全覆盖。强化法制员工作制度建设,注重统筹指导,从选聘条件、工作职责、培训管理等方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法制员培训,提升法制员能力,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涉法事务、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作用。

六是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质量。继续组织开展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行政复议决定书评比活动,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落实行政诉讼裁判文书备案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备案情况纳入依法行政日常考核计入年度总分,稳步提升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量。

七是继续扎实开展机关党建、文明创建等工作。严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坚持党建与政府法制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并且体现到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各个环节,严格逐项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