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不仅能够提升我们的写作能力,还能够让我们领悟到人生的真谛,就像我们读书一样,每次阅读作家的作品都会有新的感悟。阅读很多书籍并写下读后感,可以丰富我们个人的语言表达。在众多文章中,笔者发现了一篇非常出色的文章,题为“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以下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大家仔细阅读!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1

作者的真实故事,文字很平实,那被绑架为奴的12年经历就像是过尽千帆的人在回忆往事一样娓娓道来。作为读者来说反而是这么平实无华的文字更能激气内心的波澜。

文章一开始作者就说到:“我生来是一个自由人,在一个自由州享受了三十年的自由时光。”在那样一个大多数黑人沦为白人的奴隶时代背景下,在那些凶残的白人严重,黑人并不是由上帝创作并赋予一定天赋的人类,而只是作为“动产”的奴隶,不过在价值上比骡子和狗更高一些而已。作者是一个自由的黑人,以能成为自由人在自由洲自由的生活简作为天大的幸福。他非常珍惜自己的生活和家庭,极尽努力的工作给妻子孩子尽可能提供好的生活,也正是这个幸福的家庭成为他为奴十二年中能坚持下去的唯一动力。

作者描述出来的那种奴隶的生活真实程度真的比任何想象要残酷的多,在第三个主人那里做摘棉花的工作时,不管多晚,哪怕到了晚饭时间,只要工头不下达命令手工,他们就不敢停歇,更不敢回到住处。事实上,从早到晚,鞭子一直在奴隶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即便是奴隶,被压迫到极限后,反抗的后果就是一顿鞭打,打多了,不管有什么想法也不敢去做了。这些奴隶们基本上每天都笼罩在一个“怕”字中,白天奴隶害怕落后挨鞭子;晚上奴隶抱着装满棉花的篮框害怕走进轧棉坊;等到躺下,奴隶又害怕早上睡过了头。基本上大多数努力碰到好的主人,都会更加拼命的努力工作来回报主人,但是很少有奴隶主知道“一点点的仁慈和善意要远比关押他们、使用致命武器有用得多,也能让他们变得顺从”这个道理,大多数的奴隶都是在虐待,鞭打,欺压中度日,不能逃跑,被抓住只会有一顿更大的鞭子,这种生活真的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绝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2

所罗门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黑人,所读的书不多,也没有马丁路德金那样,为所有被奴隶制压迫的黑人请愿的伟大志向。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也会无尽的呼唤自由,虽然只是为自己一个人呼唤,也只能在心里呼唤。

《为奴十二年》开篇便详尽的描述了,自己小小的幸福意愿,一个快乐的小农民,偶尔为人演奏小提琴挣点外快,妻子做宴会的帮厨,也能挣一些。在当时黑人地位地下的背景下,他的小家庭虽不能说是大富大贵,也算是非常小康了。

一个懂得知足的小农民,有一天被骗了,失去了自由。起初的反抗是人之常情,突然转变的环境,所有人都会有所不适,有的人甚至终身无法适应。如果,所罗门最初就是一个奴隶,然后马丁路德金解放了他们,他从束缚走向自由,并不会太久,便会欢快的拥抱自由。可惜,并没有这种假设,如果有这种假设,也就不会有这本小说的诞生了。事实是,他在尽情体验自由的美妙时,被人绑住,失去了自由不说,还要时刻忍受鞭打。

所罗门的屈服是必然的,抛开人求生的本能不说,他不是什么伟人,因此他坚持对自由的追求,甚至牺牲是一种愚蠢的策略,因为他并不能带来什么影响,所以识时务者为俊杰。罗素曾说,人活在世上,主要做两件事:一是改变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二是支使别人这么干。王小波对此做过精辟的见解,以希特勒为例,从士兵,军官,思想家三个角度,体现了人不同的影响力。马丁路德金是伟大的,他先是一个身先士卒的军官,然后用他的力量渐渐成为一个思想家。所罗门则只能勉强称得上一个小士兵,严格来说,小士兵都算不上,因为长达十二年的无能为力与屈服,他拯救自己是如此艰难。

被贩卖的过程,经历过几个主人的事情,无非就是颠沛流离,主人有友好的,也有残暴的。在这个过程中,所罗门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的让自己在当时的境遇下生活的好一点。所罗门,在文中多次提到,自己在那一带是小有名气的。

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他曾经是一个自由人,即使他表面上屈服于奴隶主的鞭打,内心也不可能完全的屈服。提毕兹想杀他时,他会反抗。换了其他从小就是奴隶的人,则会忍受着奴隶主的鞭打,甚至失去性命,也不会有太大的反抗。他们根深蒂固于这种奴隶思想的统治下,没有见识过自由,无知让他们仅仅忍受肉体的苦痛,反而没有了所罗门精神上的痛苦。

所罗门也算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了,他在长达十二年的禁锢中,能暂时将自由抛开,看清当下的形势,虽然多次有逃跑的计划,但是并没有莽撞。即使,有时会感受到尊严被践踏的屈辱,但是他能忍受下来,直到自由来解放他。

我认为,文中某些情节有夸大的嫌疑。主要表现在,所罗门忍无可忍,殴打了奴隶主提毕兹,以及提毕兹想杀他时,他逃跑的事件,这两件事对于当时的很多奴隶,是想都不敢想的,尤其是第一件,在当时是足够判死罪的事情,可是后来由于其他两个奴隶主的帮助,所罗门得以安全,但是还是有不合理之处,即使厌恶于提毕兹的残暴,这么大的麻烦,在奴隶制影响中长久生存的人,会认同在当时看来是死罪的行为,帮助这样一个与自己没多大关系,反而招惹上提毕兹这样麻烦的人?

提毕兹有着不亚于博奇的残暴,所罗门能暂时屈服于博奇,却能时时以一种不以为然的态度对待提毕兹?不纠结这些让人怀疑的地方,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聪明,隐忍,勇敢,有思想的所罗门。他对自由的坚守没有辜负所罗门这个名字,虽然他的灵魂暂时屈服过,但是他的脊背从没有低垂过,投降过。

虽然小说结局,所罗门只顾欣喜自己的解放,无法顾及伙伴们的苦痛,但是也能理解。他毕竟不是天生的革命家,他一个小人物能救赎自己已是不易,即使是自己一个人的马丁路德金,这种思想的传播才是重要的。

现实中,所罗门积极投身于奴隶解放运动,后下落不明。如果没有这次经历,所罗门一生可能就固守着自己幸福的小家庭。

要说这本书读完有什么收获?学识上,更进一步了解了奴隶的悲惨生活,再次感叹于马丁路德金的伟大。于个人而言,心里则警戒自己,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过每一天的生活,与那些正在战争,正在不公的对待中苦苦求生存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的幸福。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3

看《为奴十二年》时,有一个镜头让我特别震惊。当是所罗门被吊了起来,呼吸困难,奄奄一息,许多人从旁而过,却视而不见。在他已经快要死去的时候,一个女士出来,看见了他,但她只是冷漠、呆滞地望了几眼,竟又走了回去,那眼神,是怎样的轻蔑和不屑!人都快要死了,不但不来救,还在高台上欣赏,厌倦以后又走了回去。这人可以说简直是冷漠到了冷血的地步。

最后,福特先生慢悠悠地走来了,在欣赏了一阵后,他才带着满意的表情,放所罗门下来。他可以说勉强还有一点点善良之心,可惜却被冷漠的巨大冰山包围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能这个样子,可以说是禽兽不如。

《为奴十二年》是在美国南方奴隶制背景下展开的,控诉了奴隶制下人们的自私、麻木、冷漠与残忍。美国后来废除了奴隶制,今天已逐渐消灭冷漠。当今的中国没有奴隶制,可我却明显地觉得,一股冷漠之风,已在社会上盛行起来,许多人的善良之心,已渐渐被麻木和冷漠压制了。

就拿小悦悦事件来说,首先,那个肇事者就是冷漠的。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话,发现撞到人了,肯定会马上送她去医院。可他不但没这么做,而且还又压了她几次,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人,除了丧心病狂,还有什么词好形容他呢?

其次,那些路人也是冷漠的。孩子已经被压得那么惨,那么明显了。他们竟然匆匆走过,装作不知道!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在生活中或许是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但是,因为此刻的冷漠,他们是卑贱的人,是可恶的人,是无耻的人,我想不到人怎么会残忍到这个地步。他们和影片中那个对所罗门视而不见的女士,没有什么区别。

不止小悦悦事件,当今社会上已冷漠成风。小悦悦事件之后,冷漠之势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我曾不止一次在新闻上看到,一群人叉着手,面无表情地围观着。

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的病变。《为奴十二年》就是让我们反对冷漠。我们绝不能让冷漠之风继续盛行,让我们学学那位巴斯先生,树起善良与正义的旗帜。携起手来,奉献爱心,共创美好的明天!来吧,让我们群策努力,并肩迈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4

这天花了两个多小时把这部奥斯卡看完了,一向都很喜欢奥斯卡电影,让人思考很多。

去年看过一部电影《奇异恩典》,讲的是为了废除奴隶制的一个年轻人奋斗一生的故事,今年则是从一个黑奴的角度去深刻的体会这个历史的伤痛点。

我很难过,为了以前那么多人被人毫无人性的虐待而死。这天马来西亚一架飞机坠毁,死了很多很多人,我就是很难过,我生活在南京这座城市,心里很沉重,这座城市经历过得伤痛太多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被屠杀的名字写了那么那么多,那么大那么大的万人坑。

我真的很难过,为了那么多生命没法好好生活好好珍惜自己的家人珍惜自己的朋友,就遭遇了历史的不测或者命运的不公,我真的不明白上帝看到这么多人死掉这么多家庭支离破碎会多么难过,既然如此为什么让那么多生命就此消失。

人类的宗教史也好,政治史也罢,礼貌经济发展史也好,都是血腥的满目疮痍,我懂得十分少,但是就我读过的几本历史书和几本宗教书,都是这个样貌,为什么不能和平的一齐生活?

法律就永远是正确的吗?奴隶制以前是合法的;国家领导人就永远是正确的吗?德国的希特勒残忍的杀害了那么多犹太人,但是他们到底做错了什么;跟社会持续节奏一致就必须是对的吗?马路上奄奄一息的人你拍个照片扭头走掉就是常态;我一向都是个很笨的人,从来都不懂得太多的人情世故,如果你是我的朋友,我会认真的关心你,不管其他的;很多时候,我的想法很单纯,但是我就是想问一句,到底怎样了?为什么对简单的真善美反而不屑一顾?

社会上会根据年龄划分层次;会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会根据国籍区别;那为什么没有一种度量衡能够根据爱心和善良、诚实、智慧来区分人?真的是因为这些是不可测度的吗?那工作性质和国籍也都是非数值型变量,那为什么还是能够用?如果国家能够颁布一部法律,给每个人建立诚信记录和档案,爱心记录和档案,根据这些记录能够增加积分,这些积分能够跟考大学申请学校排行、退休后的养老金制度、信用卡透支额度和工作申请诚信、爱心档案绑定起来,那社会风气是不是会好很多呢?

很庆幸的是故事主人公能够遇到一个肯帮他而不出卖他的人,很庆幸的是故事主人公有跟他分别十几年后仍然愿意来帮忙他来救他,换到此刻,谁又敢百分百保证的说自己有这样的好朋友呢?没有这些庆幸的黑奴慢慢的被折磨死,慢慢的被同化,终究是拼但是历史斗但是命运,在认命的自我安慰中过了一年又一年。

故事终究是故事,虽然这个故事的确是历史真事。但是你我只是众多的黑奴之一,纵使你自认为能够撼动大树,那怎样能忘了一句俗语:蚍蜉撼大树。同样的,处于大自然的环境中,处于整个社会中,处于泱泱十六亿国民中,你我又算得了什么?一个莫名其妙的飞机失误就能够顷刻间灰飞烟灭;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就能够让几千万人瞬间消失于你我的世界里;

人啊人,不管你有没有信仰,还是多一点敬畏心吧,因为你所有的那点东西也就那样,咱们算个什么东西?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5

周围一片死寂,什么声音也没有。我大声叫喊,却被自己的回声吓了一跳生活在19世纪美国纽约黑人所罗门诺萨普被黑奴贩子绑架,那时他三十岁,正值壮年,已拥有自己的家庭(妻子和三个孩子),对生活充满美好的向往与愿景,失去自由证明的他,沦为有血有肉却任人摆宰割的奴隶,他为了寻回爱与亲情,为回家而进行的抗争竟持续了十二年之久。

这是一个关于坚持、勇敢、自由、善良的爱的故事,展现了生命在极端环境下的生存状态。即便是现在,自由仍是弥足珍贵的,俗话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机智勇敢、坚定博爱的所罗门以他的信念为我们叙写了追逐自由的传奇,他鼓舞着全世界,警醒了所有时代。

奴隶主的血腥奴役与随意杀戮充斥着所罗门整整十二年(18411853)。这黑暗无边的日子里,他曾极力辩解,声明自己为一名自由黑人,换来的却是无情的棍棒。小提琴是他唯一的心灵寄托。他曾夺过抽打他的鞭子,痛扁过惨无人道的奴隶主;在黑暗的沼泽中长途奔袭,在残暴与酷刑之中挺身而出。伊莉莎和她的孩子们分离的悲惨命运,帕西被污辱、被摧残的心酸,威利逃跑后被抓回后的代价无一不看在所罗门眼里,无一不反映着奴隶制的残酷。伯奇、提贝茨、埃普斯的狠毒与福特、查普林、巴斯的善良是人世间最大的反差。

犁地、播种、摘棉花、收玉米、伐树、砍甘蔗、喂猪、砍柴一年四季总有干不完的活等着。(摘棉花的新手第一次下棉花地时,会结实地挨上一顿鞭子。这样以达到这个奴隶干活的最大限度,晚上称重之后就知道他摘棉花的能耐了。之后每天晚上他都必须摘够相同的重量。要是少于这个量,主人就认为他显然在偷懒,理应受到鞭子的惩罚,不管奴隶们多么疲惫,多么想睡觉,晚上抱着篮筐走进轧棉坊时只会感到害怕。要是不够重量,没有完成指定的任务,他们知道自己又要遭殃了。要是他超过规定量一、二十磅的话,那么第二天主人一定会按照新的标准来称量明天的重量。因此,不管是多了还是少了,他们总是心惊胆战。在整个采摘棉花的季节里,奴隶几乎没有哪天不挨鞭子(把茎秆上的枝杈碰断要挨鞭子,落后要挨鞭子,睡过头要挨鞭子,就连奴隶主心情不好喝酒回来也要莫名地挨鞭子)。种植园里总是能听见鞭子的响声和奴隶的惨叫声,从天亮一直持续到深夜入睡。白天害怕跟在身后的监工的不长眼的鞭子;晚上抱着棉花害怕走进轧棉坊;等到躺下,奴隶又怕早上睡过了头。这就是对采棉季节河岸奴隶一天生活的真实描述。看得连我也悬起了这颗小心脏。而玉米和熏肉是他们永远的食物,很多时候领到的一周三磅半的熏肉已经爬满了恶心的蛆虫。试问,过得连畜生都不如的他们,坚持下来是需要多大的勇气与决心!

让那些白人陪着奴隶在寂静的黑夜里守望,向他们吐露内心的秘密和对生活、自由、幸福的追求,他们才会发现百分之九十九的奴隶都清楚自己的处境,也都珍惜内心对自由的热爱,就像他们一样热切。同样是上帝的作品,同样是活生生的人类,也同样拥有思想和对美好事物的热爱,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他们却要遭受这样的凌辱?比白人略低一等甚至是比禽畜略低一等?

幸好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磨难磨炼了他,蒙受冤屈、饱经风霜的他在奴隶主面前不再卑躬屈膝,在奴隶制面前变得格外强大。终于等到自救的机会,永远地回到了家人的身边,回到了故土。在如此不公的遭遇下他却如此客观地评价:奴隶主的残忍并不是他们的过错,而是他们赖以生存的这个制度的弊端。允许这些冤屈和残暴存在的制度,是残忍野蛮、毫无公正可言的。劫后余生的他仅仅希望从今以后过上一种平凡但是积极向上的生活。

且不说奴隶制的腐败,生于太平之时,处于公正之间,如今的我们比当时所罗门等遭受压迫的奴隶们幸福百倍千倍,但是那份对生命的热爱与对美好事物追求的决心却丢失了,这不足以令我们沉思反省吗?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6

影片的开头描述了安静祥和的生活场景:生活在纽约的黑人所罗门?诺瑟普是个接受过教育、对人彬彬有礼的自由人,他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有着一对听话的子女,漂亮的妻子,在工作方面他是一个专业的才能杰出的小提琴手,凭借着自己的特长与妻儿过着安逸的生活,受到白人们的尊重。然而如此安逸的生活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在一次偶然中所罗门遇到两个白人并以给他提供一个在马戏团伴奏表演的机会为由,把所罗门骗到了华盛顿,而当所罗门到了华盛顿醒来时才发现自己被诱拐绑架了并被当成黑奴所贩卖。

生活开始变得与众不同,所罗门被改名为"普拉特",一个从乔治亚州逃跑的奴隶。他被特奥菲卢斯·弗里曼卖给了种植园主福特先生。所罗门与福特先生相处融洽。他修建的运输水渠工作效率高,福特先生为了表扬送了他一把小提琴。但是这惹来了木匠约翰·提毕兹的记恨,开始对他恶言相向。提毕兹勾结朋友要对所罗门处以私刑,昏迷的他被福特先生救下。福特先生说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把所罗门卖给埃德蒙·艾普斯。而新主人艾普斯相信虐待奴隶是被圣经所允许的,奉劝他们接受所谓的宿命。他要求每个奴隶每天必须采200磅棉花,否则便会挨打。在这里,所罗门经常遭受鞭打或者看着别人遭受鞭打。所罗门每天能做的只能是努力干活,为了避免更残忍的鞭打。

由于所罗门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其不懈的努力,终于在成为黑人奴隶的xx后被解救出来,影片中描述到当他被再次回到家里,一切都变了,他的孩子已经从当时的幼童成长为大人并且结婚生子了。整部影片中用了大量的篇幅来描写所罗门在成为黑奴过程中的生活,那段特殊的光景被笼罩上了特殊的色彩,给人呈现出来的是黑人奴隶没有阳光的一生。长镜头与痛苦的结合,这部电影在看似波澜不惊的故事下给人以发人深省的感悟,《为奴十二年》这是一部通过小人物对美国黑奴历史的批判,剧情上或许会让人感觉没有太大的转折和高潮,这是因为这部电影所要在两小时展示的就是那个时代黑人们让人绝望而漫长的苦难。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7

作为一部黑奴电影,毫无疑问地,影片中会出现很多对黑奴施暴的场景,这并不是导演想要制造噱头才拍摄的内容,而是历史本身就是这么残酷。在影片中,这种暴力场景被完全赤裸裸地拍摄了出来,好像导演在说:看看吧,这就是事实。对于此,史蒂夫麦奎因说:当然,作为一个电影导演,你需要做的就是了解电影里的情绪的拐点。知道它何时会出现,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是不是会让观众有情绪上的反应。

在这部电影里,我所设置的这种情绪的极大化的拐点,其实就是用暴力的镜头让人们知道,我们的历史,和我们走过来的路。很可能会有人感到不舒服,那是因为你对影片中的黑人有着魔种感同身受的理解和感情,如果能做到这样,那么这部电影的目的,其实就达到了。我就是希望人们能有这种屈辱和不愉快的体验--因为我们的父辈,曾经真切地经历过这一切。奴隶主完全不把黑人当做人来看,甚至说,连东西都不如,黑人就好像是一个发泄的道具,被靠近一定不会有好事。

剧情当中,platt也就是solomon,在第一个奴隶主当中反抗的殴打监工的场景多少有点大快人心,但随后的被吊无疑让人不忍直视,电影对于这样的画面停留的时间之久完全超乎我的想象,首先想到的是演员的不容易,然后就想到了真实的经历当中一定是更加残暴的样子。

切瓦特埃加福特说:作为一个黑人,我很荣幸能参与到这部电影的拍摄之中。很显然,这是一部讲述关于黑人的屈辱历史的影片。他非常严肃,同时也非常具有戏剧性。我所扮演的是一个历经了千辛万苦才回到家中,重新获得自由的角色。在了解了故事之后,我对所罗门诺萨普非常崇敬。所以,能在影片中扮演这个人物,是我的荣幸。

看到这句话之后看是对这部电影有了另一种认识:之前是一种对于演员献身的不可思议,而现在是对这些演员们的崇敬之情。殴打,鞭笞,以及人性的侮辱无疑都是超越了所看过的一切的影片。在电影开始不久的剧情中,一个奴隶被主人找到带回的时候,他就像宠物一样跟着走了,是一个很让人心凉的画面。以及最后的patsty被鞭打的鲜血四溅的画面,真实的让人眼眶湿润。也真是这样赤裸裸的画面,才更让人感受到黑奴这是多少不被公平的一群人,这一群人有多少需要被解救。

看了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奴十二年》获奖后,演员以及团队表情是区别于其他获奖者的,这是我在看这部电影之前的想法,现在想想确实是这样的。记得当时切瓦特埃加福特眼眶里有泪花,是一种欣慰的表情而胜于成功的喜悦,露皮塔尼永奥在获奖后神色淡定,这是一种黄种人,白种人根本不可能体会的心理感受。无疑,这样强大的历史背景以及演绎水平,在看完之后的内心一定是相当复杂的。

还有一种很真实的感受就是,黑人之间的感情很让人不能理解却也很现实。换句话说就是在无奈的历史背景之下黑人之间的互助只存在于内心。男主角被吊长达3分钟的镜头当中,背景中的黑人忙着自己的事,只有一个女黑人给他喝了一碗水,很无奈,很冷冰。

很多情景当中,导演采用的取景方向让我觉得这确实一部好片。首先是男主人公刚被抓的时候挨打的场景,从主人公的右下侧取景,主人公的表情,鞭笞者的动作很好地都展现在画面里。

然后是埋葬一个死去的努力后,所有努力一起唱着歌的场景。这一场景中有两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第一个是领唱的女黑奴,从开唱之前从黑奴的下方取景,这个方向先是让我不能理解,因为无论是多么好看的人,这个角度多少会把人丑化,可是现在想来,也正是这个角度,才让人觉得画面中人物的高大。第二个是男主人公唱歌的情节,镜头不动,这似乎是导演的一大特色吧。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电影中的确是有很多画面这样说明了。让人印象很深刻的应该是最后获得自由被带回家坐在马车上的镜头吧。镜头中主人公的头在画面的右下方,身后的景象是模糊的,暗示着一种已经过去的生活,但主人公的表情却是很复杂的,有获得自由的喜悦,但更多的是经历了12年努力胜过之后的一种对重获的生活一种过于激动甚至不知道要怎么做才好的样子,让人很心疼的感觉。

影片的时间很长,在看到一半的时候,就开始猜测各种结局。

首先,一定不会有那种有历史意义的转折时刻;然后,对于主人公的结局就只有两种死或者是自由;再是猜测主人公获得自由的方式,一定不会是逃出去的,因为无论怎样,肤色依旧在,因为主人公不是没有尝试过逃跑。在这样的猜测之下,却是觉得这样黑奴被折磨的现实真的很难改变,并且电影的结局也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的结局当中获得自由的黑奴也就这么一个而已。

或许这样剧情的设计也正是想展示解放黑奴真的很急迫也很困难吧!

还有一句台词让我印象深刻,我要的是生活不是生存。因为之前是自由人所以想要重获自由,而那些生而为奴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生而为奴这是一个多么心酸的词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认识?生而为奴的观念但却是一种类似于空气一样正常的存在于当时人的心里,包括黑人自己。

谈完了电影当中的种种之后,除了内心的一种悲凉之外,还有隐约的一点庆幸好在我是自由的。相对于黑奴而言,我只想说这是何等的自由啊!人人都渴望自由,却又问什么要剥夺别人的自由?又是什么让人如此的冷血无情?

《为奴十二年》正如其名,若不是这个电影名字,我真的感受不到这一切已经有12年之久。可能这一切的来源都是主人公从始至终都不忘获得自由吧!这一种执着或者说是信念。让人很钦佩。又有怎样的困难或者说危机是过不去的呢?内心一直有着希望,持续与现实斗争,黑奴都可以成功,还有什么做不到呢?

现在想来,多少对马丁路德金再一次的无限崇敬。Ihaveadream,他存在的意义就是唤醒了所有自以为生而为奴的黑人。

一部电影,可以唤起的各种思想才是最有价值的,感谢这部电影,让我意识到了,我是何等的自由。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8

我这个人只接受我喜欢的东西,不会太多关注喜欢之外的东西。如果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与这本书有缘。

有一次,二楼的同事上来聊天,谈到书本,他说他最近看到一本很好的书,荣获奥斯卡奖的。当时我正在看《偷影子的人》,只记得他说过是本好书,但是我并没有感兴趣,因为一听书名,不是我感兴趣的。

第二次,我这同事又上三楼了,这次他拿走了我的一本叫做《挪威的森林》的书,我很热情的说,拿去!《挪威的森林》和《白鹿原》去年11月份买的,《白鹿原》看到一半了,但是由于买的是盗版的,看的很不舒服,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看,他拿去看的时候,我一点舍不得的感觉都没有,因为是盗版的,没有什么感情。他拿走的时候,承诺给我带他之前一直推荐的好书。我当时心里想,也可以。但是并没有抱多大希望。谁知道第二天他就给我带来了《为奴十二年》这本书,我都惊讶他的守承诺!我没有对这本书抱太多期望,因为书名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既然他拿来了,我就得早点看完,好还给他。

于是上个星期到这个星期,我一有空闲时间就抓紧看这本书,但是周末看得最多。因为周末的时间很充裕。与其周末无效率的备课,还不如高效的看书。

有些事情,不接触的话,什么感情都没有。但是一旦认真对待了,就会投入感情。对于这本书也是这样的,我一看就完全沉浸在作者的故事中,随着的作者的讲述,此起彼伏的。

这本书是由一个本是自由的黑人后来被贩卖成奴隶的人所罗门诺瑟普所写。作者在父亲那一辈的时候,家族就是自由人了,何为自由就是不是任何白人的所有物,完全属于自己。和白人一样生活。作者的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压迫。但是在这个国家的南方,黑人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在南方,黑人只是更高级的动物,完全归奴隶主所有,因为南方需要奴隶,而奴隶的唯一特征就是肤色是黑色的。所以就算你是个自由的黑人,只要你在南方,如果没有自由之身的证明,那么你就会被任何一个白人抓起来,充当为黑人被贩卖。

作者本来在北方幸福的生活着,但是有一次因为一次生意的原因,相信了披着羊皮的白人狼的诱惑,被骗到了华盛顿,在华盛顿的时候被卖到更偏远的州市。从此沦为了奴隶,而这一晃眼就是十二年的奴隶生涯,在这十二年的奴隶生活中,作者亲身感受到奴隶的卑贱,奴隶主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完全是另一种牲畜。奴隶主对奴隶有完全的拥有权,甚至包括奴隶的生命。在奴隶主眼里,奴隶的生命轻于鸿毛。不足吝惜。对奴隶的惩罚不是因为客观的因素,比如偷懒,逃跑,做错事等,反而是因为奴隶主的心情和状态而执行的。不管奴隶有没有做错,只要奴隶主想打想骂,奴隶就得接受惩罚。在奴隶制的时代,奴隶们没有自我可言。有时候对他们来说,活着比死更是一种折磨!有些惩罚让读者看得都胆战心惊,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作者在书上列举了其他的奴隶的命运,对于所有无法改变现状的奴隶来说,死亡是唯一的解脱。死亡意味着另外一个没有压迫的地方。

守得云开见月明,在长达12年的奴隶生涯后,作者终于在一些德高望重和公平的白人的帮助下得以恢复自由之身,这是非常让人高兴的事,但是那些贩卖自由的黑人的白人却没有因此受到惩罚,这是非常令人愤怒的。一个国家的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什么,都要本着人人平等的理念去发展一个国家,这样的国家才能昌盛,如果是在践踏同伴的躯体上往上爬,那将最终通往罪恶的深渊。

书上有句话说的很好,灵魂是没有肤色之分的,人人生来平等。有些残暴的罪行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人遗忘,反而会在历史长河的公正中受人谴责。奴隶制就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制度!南京大屠杀就是一种灭绝人性的杀戮。历史中有太多这样赤裸裸的罪行,现在去指责已无任何作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以史为鉴,避免未来再发生残害同胞的行为,人活着就该善待他人!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篇9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那天夜里,本来想拜读尼采的《悲剧如何诞生的》,但看了两页过于枯燥就没再看下去,其实枯燥的不是书,而是我的内心。突然,我的眼神被《为奴十二年》所吸引,一读该书,就爱不释手,正适合当下的心情,我一口气把它读完。

《为奴十二年》,此书是作者根据切身亲历所写。书的基本故事内容:书中的主人公是个黑人,叫索罗门 。 诺瑟普,在那个黑人普遍是奴隶的时代,诺瑟普是少数生而自由的人,其主要从事木柴的筏运工作,偶尔利用闲散时间帮人拉小提琴赚取小费。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三个小孩,衣着得体,有一定的修养和知识。有一天,两位陌生的男子,诱骗诺瑟普说:他们是马戏团的魔术师,想去全美巡演,但缺乏小提琴手伴奏,如果诺瑟普愿意跟他们去巡演,那么每天的工资为 1 美金,在当时该工资是非常诱人的。诺瑟普就轻信了跟随这两位男子去巡演,刚开始一个月,好吃好喝的,而且工资据实结算。在一个月期满以后,诺瑟普喝了两位年轻人的一杯酒以后就黯然昏睡过去,等他醒来时已经被绑架贩卖给南方奴隶主。刚开始诺瑟普震惊、愤怒、抱怨,但换来了无休止的殴打,被迫沉默的同时却从没有放弃回家的努力和渴望。从被迫为奴的开始,诺瑟普就经历惨无人道的虐待、谩骂、殴打,在经历失去人生自由的同时,最主要的痛苦是失去与家人在一起共同成长。在此过程中,有几个同为黑奴的遭遇更令人痛彻心扉,其中一个女黑奴,其男主人喜欢她,并和她生了两个孩子,给她好吃、好喝、好穿、好住的,但好日子没多久,这位男奴隶主的前妻女儿在男奴隶主快要去世的时候,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三个人卖给其他奴隶主,最痛苦的是这女黑奴三个母子不是同时卖给同一个奴隶主,而是被分散卖个三个不同的奴隶主,这位女黑奴最终像祥林嫂那样不停在重复失去孩子的痛苦中而死去。其他奴隶的悲惨命运不一一述说。诺瑟普在为奴十二年过程中被多次贩卖给不同的奴隶主,最终在一位白人和律师帮助下脱离苦海,恢复自由身,重新回到日夜思盼的家里,只是当初的小女儿已经为人妻、为人母。

这本小说《为奴十二年》深深地震撼我,勾起我幼小的回忆,小的时候看过一个描写美国黑人的电视剧《根》,虽然故事的内容不一样,但黑人悲惨的命运都一样的。诺瑟普是幸运的,他的出生是自由的,为奴十二年以后还是恢复了自由,但许许多多的黑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在不自由地被殴打过程中度过的,也许他们一辈子都不知道自由的可贵。正因为如此,结束黑人奴隶制度的林肯总统,为黑人权利而斗争的马丁路德金,永远被历史所铭记。

我渐渐明白为什么世界名著都是悲剧的,尼采所说的悲剧是如何产生的?当我们看了世界名著之后,让我们倍感珍惜现在的生活,原来我们的生活是如此幸福的,同时激励着我们与悲惨的命运抗争,诚如德国耶林所说:为权利而斗争是人的生命所在,这也是动物与人的最大区别。